自入伏以來,江西各地陸續開啟高溫模式,晴熱高溫天氣已經成為主角。“高溫補貼”也成了熱門話題。在高溫天氣中,人長時間在戶外勞動身體難以承受,容易中暑生病,嚴重時還會威脅生命。
因此,酷暑中堅持在高溫天氣中執行崗位工作的員工,其單位應予以發放高溫補貼,而不是用綠豆、飲料等“充抵”,蒙混過關。
·35℃以上為高溫天氣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從6月起,江西省要求用人單位為員工發放高溫津貼,其中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的勞動者每人每月240元,室內非高溫作業的勞動者每人每月160元。
每年的6月1日至9月30日(共4個月),隨同工資一起實行按月發放。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標准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的,視為拖欠或克扣工資。勞動者有權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舉報或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高溫補貼”不應該僅是一種單位福利,更應該作為勞動的一種基本權利,從而適用於每一位勞動者%……【詳細】
每一位勞動者都不應該無保障地暴晒於烈日下。讓每一位勞動者在高溫下擁有權利的綠洲,是用人單位和勞動監管部門必須要盡的責任……【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