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入伏以來,江西各地陸續開啟高溫模式,晴熱高溫天氣已經成為主角。“高溫補貼”也成了熱門話題。在高溫天氣中,人長時間在戶外勞動身體難以承受,容易中暑生病,嚴重時還會威脅生命。
  因此,酷暑中堅持在高溫天氣中執行崗位工作的員工,其單位應予以發放高溫補貼,而不是用綠豆、飲料等“充抵”,蒙混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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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給高溫下工作的你

·35℃以上為高溫天氣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2015年江西高溫補貼標准

從6月起,江西省要求用人單位為員工發放高溫津貼,其中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的勞動者每人每月240元,室內非高溫作業的勞動者每人每月160元。

·發放高溫津貼的時間

每年的6月1日至9月30日(共4個月),隨同工資一起實行按月發放。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標准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的,視為拖欠或克扣工資。勞動者有權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舉報或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現狀】揮汗如雨,你領到高溫津貼了嗎?

  • 南昌   交通協管員均表示知道有高溫津貼,每個月240元,一共領4個月﹔快遞員雖然聽說過高溫津貼,但是從沒領過,平時老板會買礦泉水給快遞員喝﹔建筑工人稱沒聽說高溫津貼……【詳細】

  • 贛州  園林工人稱高溫補貼已經全部發放到位。並調整了作業時間,避開最晒時候﹔電工稱每年都會發放防暑降溫費,大概一個季度發下來有700多元﹔環衛工人:除了發放為期4個月的防暑降溫費之外,6月起,單位每天還會發放防暑降溫品……【詳細】

  • 吉安  工作人員表示,每年的6月1日至9月30日(共4個月),高溫補貼隨同工資一起實行按月發放……【詳細】

【觀察】高溫津貼勿隨高溫“蒸發”

別讓高溫補貼被高溫“蒸發”

    “高溫補貼”不應該僅是一種單位福利,更應該作為勞動的一種基本權利,從而適用於每一位勞動者%……【詳細】

確保高溫津貼落地是政府部門的責任

    每一位勞動者都不應該無保障地暴晒於烈日下。讓每一位勞動者在高溫下擁有權利的綠洲,是用人單位和勞動監管部門必須要盡的責任……【詳細】

【圍觀】網絡奇葩“高溫津貼”大盤點

高溫來襲,你該享有的權利

  • 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
  • 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 日最高氣溫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高溫勞動保護 亟待監督檢查

  • 應進一步明確高溫補貼發放細則,企業明確列出高溫補貼支出明細,工商和稅務部門應以此為依據對企業進行監管﹔
  • 在非公企業中組建工會組織,加強信息流通
  • 相關職能部門應主動作為,將其納入到政府的目標考核體系之中﹔
  • 靠勞動檢查部門有所作為,除了及時提醒,更要上門監督,狠抓責任追究﹔
出品:人民網江西頻道 責編:羅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