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滴滴司機被害案”一審宣判 被告人楊佰淇被判死緩並限制減刑

2020年09月25日07:57  來源:新華網
 

  新華社長沙9月24日電(記者劉良恆)24日,湖南省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滴滴司機被害案”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楊佰淇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同時決定對其限制減刑。

  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楊佰淇自2018年上半年開始,產生消極情緒,悲觀厭世。2019年3月23日,楊佰淇攜帶匕首等作案工具獨自離開學校寢室,先后在鼎城區某網吧等地逗留至22時許,隨后產生先殺一人壯膽,然后再自殺的念頭。楊佰淇通過滴滴打車軟件,隨機網約到被害人陳某駕駛的湘J牌小車,23時40分許,當該車行駛至一廣場出入口時,楊佰淇突然拿出匕首刺向被害人陳某,直至被害人陳某失去反抗能力后逃離現場。事后,楊佰淇在其前女友的勸說下向公安機關投案。經依法鑒定,被害人陳某系他人用單刃銳器刺破心臟繼發心力衰竭而死亡。經中南大學湘雅二醫院司法鑒定中心鑒定,楊佰淇被診斷為抑郁症,在實施危害行為時有限定(部分)刑事責任能力。

  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楊佰淇持匕首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楊佰淇故意殺人動機卑劣,手段殘忍,后果嚴重,應予嚴懲。案發后,楊佰淇主動到公安機關自首,近親屬代為賠償了喪葬費,經鑒定楊佰淇在實施危害行為時有限定(部分)刑事責任能力。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責編:毛思遠、邱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