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住“吃人井蓋” 最高檢發布5件涉窨井蓋犯罪典型案例

2020年12月29日08:25  來源:人民網-法治頻道
 

  人民網北京12月28日電 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5件涉窨井蓋犯罪典型案例,指導全國檢察機關依法懲治涉窨井蓋刑事犯罪,切實維護人民群眾“腳底下的安全”。最高檢第二檢察廳廳長元明就相關問題回答記者提問。

  此次發布的5件典型案例分別是河北董某明破壞交通設施案,陝西高某民破壞交通設施案,河南張某生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湖北楊某、鎮某輝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山西李某斌盜竊案。

  發揮典型案例示范作用 推動《指導意見》貫徹落實

  元明介紹,為依法懲治盜竊、破壞窨井蓋等犯罪行為,2020年3月,由最高檢牽頭,會同最高法、公安部聯合制定了《關於辦理涉窨井蓋相關刑事案件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最高檢還就窨井蓋管理問題向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出了“四號檢察建議”。

  據統計,《指導意見》印發后,截至10月底,全國共18個省份辦理了涉窨井蓋相關刑事案件,共批捕涉窨井蓋相關刑事案件26件29人,起訴25件33人,開展立案監督1件,涉及罪名包括破壞交通設施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盜竊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等等。

  為發揮典型案例示范、引領和指導作用,推動《指導意見》全面准確貫徹落實,最高檢從各地報送的近30件涉窨井蓋刑事案件中選編了河北董某明破壞交通設施案等5件典型案例,供各地辦案參考。同時予以公開發布,給社會公眾予警示。

  從嚴懲治涉窨井蓋犯罪 監督引導強化案件審查

  元明指出,此次發布的5件涉窨井蓋犯罪典型案例呈現三個突出特點。一是突出從嚴懲治涉窨井蓋犯罪,維護公共安全。本次發布的5起案例中有4起是危害公共安全類犯罪案件。盜竊人流、車流密集場所的窨井蓋,其侵犯的法益本質上是公共安全,對於此類犯罪行為不能簡單地以盜竊罪來認定。這批案例很好地體現了《指導意見》保護公共安全,從嚴懲處涉窨井蓋危害公共安全類犯罪的目的。

  二是突出監督引導,強化案件審查把關。5起案例中有4起案件,在辦案時,檢察機關進行了細致地調查核實,依法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加強立案監督,依法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做了大量的工作。

  三是突出延伸司法辦案效果,推動窨井蓋問題綜合治理。這批案例對辦理涉窨井蓋相關刑事案件有很好的借鑒價值,發布后對社會大眾具有警示意義。檢察機關辦理這些個案的同時,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窨井蓋安全隱患走訪排查,制發檢察建議,進一步推動了窨井蓋問題的綜合治理。

  加強溝通形成打擊合力 發揮檢察機關主導作用

  元明表示,下一步檢察機關將重點做好三項工作。一是加強溝通協調,形成打擊合力。《指導意見》涉及的罪名較多,檢察機關將進一步加強與公安、法院、行政執法機關以及紀檢監察機關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建立常態化聯絡機制,完善涉窨井蓋相關案件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機制。檢察機關內部各刑事檢察部門要強化溝通協作,形成打擊涉窨井蓋刑事案件的工作合力。

  二是要加大辦案力度,切實發揮檢察機關的主導作用。檢察機關要認真檢視《指導意見》的貫徹落實情況,切實加大辦案力度。

  三是要和“四號檢察建議”共同協調推進。通過貫徹落實《指導意見》,依法懲治涉窨井蓋普通刑事犯罪和職務犯罪,形成有效震懾,為推進“四號檢察建議”有效落地,增強檢察建議剛性,提供有力保障。(朱紫陽 實習生申璐)

(責編:帥筠、羅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