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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可控 來源可溯 去向可查

江西省規范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行為

2022年12月01日08:36 | 來源:江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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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規范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行為,守護群眾“舌尖上的安全”,省市場監管局日前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加強食用農產品銷售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監管,督促銷售者嚴格落實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確保經營的食用農產品質量可控、來源可溯、去向可查。

  食用農產品銷售者是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第一責任人。省市場監管局要求,嚴格落實銷售者主體責任,銷售者不僅要如實記錄食用農產品以及供貨者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於食用農產品的名稱、數量、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並保存相關憑証期限不得少於6個月。要主動向市場開辦者報告個人(或門店攤位)及所銷售的食用農產品基本信息,按要求使用農批市場統一印制或統一格式的銷售憑証,並接受市場開辦者對食用農產品的入場查驗和抽樣檢驗。要按照“應錄盡錄”原則,及時、准確、完整地將食用農產品進貨查驗等相關信息錄入“贛溯源”。

  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應嚴格落實食品安全管理責任,運用“贛溯源”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數字化管理體系,對進入市場的食用農產品及其銷售者加強入場查驗。要及時建立健全銷售者管理檔案,與銷售者簽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協議或質量安全責任書。商場超市、餐飲服務單位、集中供餐單位、學校食堂等食用農產品經營者,也要運用“贛溯源”建立並執行食用農產品進貨查驗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不得採購、銷售、使用無合格証明或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准的食用農產品。(殷琪惠)

(責編:毛思遠、羅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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