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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州市東鄉區人民檢察院對一起假冒注冊商標案提起公訴

2024年04月11日10:07 | 來源:人民網-江西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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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江西省撫州市東鄉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劉某某假冒注冊商標案一審宣判。

2023年6月,撫州市東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一次執法行動中發現,撫州市東鄉區某制衣廠未經授權生產某名牌服飾,涉嫌侵犯知識產權罪,遂將該案移送至撫州市東鄉區公安局立案偵查,隨即該制衣廠負責人劉某某被撫州市東鄉區公安局取保候審。

2024年2月2日,撫州市東鄉區人民檢察院通過協作配合辦公室機制了解到此案后,立即就該案進行提前介入,就行為定性、取証等問題提出意見,全面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取証。

撫州市東鄉區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劉某某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的許可,在衣服上使用他人注冊商標,非法經營數額165468元,情節嚴重,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犯罪事實清楚,証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假冒注冊商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遂向宜黃法院院提起公訴(集中管轄)。劉某某最終因假冒注冊商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八萬三千元。

對此,檢察官提醒,企業要強化商標保護意識,並自覺避免因逐利而侵犯他人知識產權,否則在被判處刑事處罰的基礎上還會被處以從業禁止,影響品牌聲譽、遏制企業發展﹔消費者要學會辨別產品真偽,一旦發現假冒注冊商標的,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避免使用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而導致財產損失或身體損害,從而切實維護好自身的合法權益。(李曉妍)

(責編:羅娜、帥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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