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25年度城鄉居民醫保本月起開始繳費
9月15日,記者從江西省醫保局獲悉:《關於做好2024年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已於近日下發,本月起江西省2025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開始繳費。
《通知》指出,江西省居民個人繳費確定為每人每年400元,財政補助確定為每人每年670元。全額資助參保對象(特困供養人員、孤兒)個人不繳費﹔定額資助參保對象(城鄉低保對象以及過渡期內未消除風險的返貧致貧人口、脫貧不穩定人口、邊緣易致貧人口、因病納入防止返貧監測范圍的困難群眾、納入防止返貧監測范圍的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個人繳費標准為每人每年80元。集中征繳期確定為2024年9月15日至2025年2月28日。
《通知》規定,參保人員集中征繳期內繳費的,待遇享受期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未在集中征繳期繳費的,自繳費之日起設置3個月固定待遇等待期。未參保繳費或在待遇等待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個人承擔。
根據《通知》,江西省將參保居民在門診發生的符合規定的產前檢查相關醫療費用納入門診保障,減輕參保居民生育醫療費用負擔。新生兒在出生90天內參保繳費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醫保待遇﹔出生90天后至1周歲參保繳費的,不設待遇等待期,繳費次日起享受醫保待遇﹔出生1周歲后參保繳費的,待遇享受時間參照普通居民執行。
《通知》要求,繼續鞏固住院待遇保障水平,政策范圍內基金支付比例穩定在70%左右,穩步提升門診保障水平,持續完善城鄉居民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機制,全面推動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家庭共濟政策落地落實。同時要求各統籌區抓好醫保綜合幫扶政策落實,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貧致貧長效機制,做好農村低收入人口和脫貧人口參保工作,確保兩類人員參保率不低於99%。 (全媒體記者洪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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