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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花束”暗藏玄機

人民網記者 羅娜
2024年10月23日10:59 | 來源:人民網-江西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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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擲萬元訂購鮮花禮盒,看似浪漫的背后,卻藏著巨大的陷阱。近日,江西省撫州市金溪縣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犯罪手段較為新穎的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犯罪分子以定制現金鮮花禮盒為由,將被電詐資金轉入花店店主指定的賬戶,幫助上游電詐資金非法轉移。

【案件回顧】

2024年4月,陳某某(另案處理)聯系被告人鐘某某,商議其跟隨自己外出從事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的工作。

陳某某負責聯系鮮花店定制現金鮮花禮盒,並安排將6.1萬元的電詐資金轉入花店店主指定的賬戶。鐘某某到與店主約定的地點拿現金鮮花,拿到后交給陳某某。陳某某承諾一單給予鐘某某400元至500元錢的報酬。被告人鐘某某非法獲利500元。

金溪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鐘某某明知是犯罪所得,仍多次幫助上游電詐資金非法轉移,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鑒於被告人鐘某某系從犯,且其中二次未遂,具有坦白情節,認罪認罰,依法可從寬處理。根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作用大小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等情況,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鐘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追繳被告人鐘某某違法所得人民幣五百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人民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規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法官提醒,這是一種新型洗錢套路,詐騙團伙為快速洗錢,通過定制現金鮮花禮盒的方式在花店進行大額消費以實現資金非法轉移。廣大商戶要謹慎接收網絡訂單和大額線下訂單,規范收款流程,拒絕來歷不明的貨款,不要隨意提供自己的銀行卡賬戶或收款二維碼,以免無意間成為詐騙分子洗錢的“幫凶”。

(責編:邱燁、帥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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