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江西

江西省將評選表彰一批全省教育系統先進

先進單位60個 模范教師90名 先進教育工作者10名

2025年04月10日08:26 | 來源:江西日報
小字號

  日前,江西省教育廳、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印發《關於評選表彰全省教育系統先進單位、模范教師和先進教育工作者的通知》,將評選表彰全省教育系統先進單位60個、模范教師90名、先進教育工作者10名。

  據了解,該項評選表彰活動每5年開展一次。全省各級各類學校、高校內設二級機構和其他教育機構可推薦參評先進單位,各級各類學校中具有教師資格、從事教學工作的專任教師可推薦參評模范教師,各級各類學校和教育機構管理人員、教育行政部門干部等可推薦參評先進教育工作者。曾獲得省部級及以上表彰獎勵且享受待遇的人員原則上不再推薦,但近5年有新的突出貢獻者可以推薦。

  據介紹,評選表彰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嚴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級推薦、資格審核、差額評選、民主擇優的方式進行,充分考慮各級各類學校的代表性,做到統籌兼顧,嚴格執行“兩審三公示”要求。各地各高校和各有關單位可在4月20日前推薦符合條件的參評對象。

  此次評選表彰注重基層導向、注重面向一線,將統籌兼顧公辦教育和民辦教育學校、教育機構及人員。設區市推薦的先進單位,應注重推薦縣鎮及以下學校、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小學、初中、九年一貫制學校)和幼兒園,並統籌推薦特殊教育學校和民辦學校。設區市推薦的先進個人,應注重推薦縣鎮以下(不含縣鎮)的鄉村中小學教師、義務教育學校教師、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教師、學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中小學班主任、德育工作者和高校輔導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等學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者應有一定數量的代表。全省模范教師的推薦人選,必須從事一線教學工作並承擔一定教學工作量。

  據了解,本次不評選表彰副廳級或者相當於副廳級及以上(含曾任)的單位和干部、縣級以上黨委和政府,處級干部嚴格控制在先進個人表彰總數的20%以內,原則上不推薦市、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干部。各級各類學校(鄉鎮中心學校以下除外)的校領導、高等學校二級機構負責人等不得申報全省模范教師。

  對受表彰的單位,由江西省教育廳、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授予“全省教育系統先進單位”稱號,頒發獎牌﹔對受表彰的先進個人,分別授予“全省模范教師”或“全省先進教育工作者”稱號,頒發証書。(贛教軒)

(責編:毛思遠、邱燁)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