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繳費信用管理辦法》正式實施:
構建稅費信用治理新體系

7月1日起,《納稅繳費信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實施,標志著我國稅收信用治理從“單軌運行”邁向“多維融合”的新階段。新規通過拓展評價維度、優化指標體系、創新修復機制三大突破,打造更為精准、高效、包容的信用治理新格局。
從“納稅信用”到“納稅繳費信用”,構建全景評價體系
在江西分宜驅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總監周潤牙正仔細研讀新規內容。“過去我們主要關注納稅信用,現在社保費以及非稅收入繳納情況都將納入評價,這對企業合規管理要求更高了。”周潤牙的感慨,道出了新規最核心的變化——從單一的“納稅信用”升級為全方位的“納稅繳費信用”評價體系。
根據《辦法》,全國統一征收、具備條件的社保費和非稅收入事項納入信用評價,結合經營主體評價年度內按期申報和繳費情況,綜合評價納稅繳費信用級別。這意味著,即使一家企業納稅記錄良好,若存在社保費拖欠或非稅收入欠繳,其整體信用評級仍將受到直接影響。
“這不僅是數據整合,更是治理理念的升級。”江西財經大學財稅研究中心主任席衛群指出,新規設計的核心在於踐行“稅費一體”的治理思路。過去,企業的稅收、社保、非稅等不同維度的信用信息分開記錄、獨立評價。現在,新規將多維度數據進行整合分析,旨在更客觀、准確地評估企業的整體信用狀況,為企業勾勒出更全面、真實的“信用畫像”。
據了解,隨著2025年7月1日新規實施,首次適用新規的信用評價結果將於2026年4月發布。未來,納稅繳費信用將在招投標、信貸融資、資質申請、評先評優等經濟社會活動中深度應用,成為企業不可或缺的“經濟身份証”。
分級分類精准度量,破解“剛性扣分”困局
新規優化了信用評價的扣分規則,更具包容性。例如,對於“未按規定期限申報”等指標,原制度下,企業每逾期申報一個稅種一次,就會被單獨扣一次分。現在調整為:同一個月份內,無論逾期申報了幾個稅種,都隻合並記為一次逾期行為進行扣分。這一變化有效避免了企業因短期內多個稅種集中出現申報逾期(可能因系統故障、人員變動等偶發原因導致)而造成的信用分數“斷崖式下跌”,從而給予企業更合理的緩沖空間。
“新規還創新性地設計了動態起評機制。”席衛群分析說,根據企業信息完整程度,起評分設置為三個檔次:信息齊全的企業可從100分起評﹔僅有常規納稅繳費記錄的從93分起評﹔其他情況則從90分起評。這種差異化設計充分考慮企業經營實際,旨在實現更公平的初始信用評價。
特別值得關注的是新規對“避免誤傷優質企業”的系統性修正。新規明確規定,因存在未抵減完的增值稅留抵稅額、享受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等情況,導致在評價年度內連續3個月或累計6個月增值稅應納稅額為零,不影響經營主體評為A級。江西億鉑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尚文獻對此深有體會:“我們作為高新技術企業,研發投入大、留抵稅額多,過去要注意不因‘零申報’影響信用評級。這項調整解除了后顧之憂,讓我們可以更專注於研發創新。”
構建四維修復通道,讓誠信企業“重獲新生”
全國律協財稅法專業委員會委員程鋒表示,《辦法》中最讓企業經營者眼前一亮的莫過於創新構建的“四維修復通道”,這套機制猶如為信用管理安裝了精准的“調節閥”,既保持了必要的監管剛性,又充分體現了政策的溫度與包容。
首先來看輕微失信“極速修復”通道。這一通道為企業的小失誤提供了快速補救的機會——失信行為發生后3日內糾正的,就可以按100%的比例修復原扣分分值。對於欠繳稅費問題,新規設立了“漸次修復”機制。企業可以通過分期補繳欠稅的方式逐步修復信用等級,補繳稅費款佔比和補繳及時性與信用修復程度直接挂鉤。
更富創新性的是新增的“整體守信修復”通道。該通道專門針對雖有歷史失信記錄但后續持續保持良好信用的企業,通過“每滿1個月無新增失信行為記錄恢復1分(最高不超過11分)”的激勵機制,鼓勵企業持續保持良好信用。即便是被列為D級的嚴重失信企業,新規也為其鋪設了“信用重塑之路”。根據違規行為的性質、情節和后果,設置了3個月、6個月和12個月不等的修復等待期。
“這套機制為不同失信程度的企業鋪設了清晰的‘信用回升路徑’。”程鋒對這套制度設計的平衡智慧表示贊許,“既以剛性規則守住法律底線,又以柔性修復給予悔過機會。這種‘懲教結合’的機制,讓信用管理回歸了引導企業自律向善的本源。”
隨著2025年7月1日新規的正式實施,這套兼具科學性與包容性的信用治理體系,正為企業注入誠信合規經營的動力和底氣。納稅繳費信用管理的升級,不僅是一場制度創新,更有助於對市場信用生態的重塑。它將以更細致的刻度丈量企業誠信,以更溫暖的機制護航合規成長,為中國經濟的高質量發展鋪就更為堅實的誠信基石,讓誠信真正成為企業行穩致遠的核心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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