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出台新規加強政府採購代理機構管理
2026年03月08日08:17 | 來源:江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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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3月2日,記者從省財政廳獲悉,為進一步規范政府採購代理機構執業行為,我省於近日印發《江西省政府採購代理機構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並已於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據悉,《暫行辦法》在全國首創分級監管模式,對代理機構的日常管理、從業管理、信用評價及監督檢查對應的財政部門予以明確和區分,實現了對代理機構全方位、多層次的監督、管理和指導,為規范代理機構行為、提升代理機構代理執業水平提供制度支撐。《暫行辦法》進一步明確了對代理機構的培訓、內控制度建設指導、名錄管理的要求,對專職從業人員概念進行定義。同時,列出代理機構負面清單,嚴禁代理機構以不合理條件差別對待供應商、索要贈品回扣、為供應商中標或成交提供便利,不得在所代理的採購項目中投標或為所代理的採購項目的投標人參與本項目提供投標咨詢,不得有亂收費等行為。(全媒體記者殷琪惠 實習生趙子桐)
(責編:毛思遠、鄒玢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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