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出台交通說理式執法操作指引 柔性執法有了“硬標尺”
2026年04月19日08:23 | 來源:江西日報
訂閱已訂閱已收藏
收藏近日,江西省交通運輸廳印發《江西省交通運輸說理式執法工作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指引》),對說理式執法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操作進行規范。
據悉,《指引》將說理貫穿行政檢查、處罰、強制全鏈條,要求執法人員做到“說透法理、說明事理、說通情理”。針對群眾最關心的處罰環節,《指引》明確規定,作出決定前必須做到“三個講清楚”,即講清楚違法危害、講清楚法律后果、講清楚救濟渠道。同時,打破傳統辦案思維,明確要求在收集証據時,也要主動收集對當事人從輕、減輕或不予處罰的有利証據,充分保障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
在制度設計上,《指引》提出“三書同達”機制。今后,執法部門在向企業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時,原則上將同步送達《信用修復告知書》和《企業合規建設建議書》。這一舉措變事后懲戒為事前預防,既主動指導企業修復信用、降低失信影響,又精准指出企業管理漏洞,開具“合規處方”,實現了“執法+服務”的深度融合。此外,《指引》還創新設置了案件回訪機制,將普法教育延伸至案后。省交通運輸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將以執行《指引》為抓手,把法治宣傳教育融入交通執法各環節,用執法溫度提升交通法治化營商環境軟實力。(全媒體記者熊修吉)
(責編:毛思遠、邱燁)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評論
- 關注
































第一時間為您推送權威資訊
報道全球 傳播中國
關注人民網,傳播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