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出台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推動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
2026年06月04日08:45 | 來源:江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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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6月3日,記者從省財政廳獲悉,《江西省省級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近日印發,將於6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辦法》旨在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省級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推動全省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
《辦法》明確,省級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由省級財政通過一般公共預算安排,實行零基預算管理,由省財政廳會同省委宣傳部共同管理,按照“聚焦重點、強化統籌、注重績效、加強監督”的原則進行分配、使用和管理。專項資金重點支持文化產業鏈優化升級、文化科技融合發展、文化產業集聚區建設、文化推介平台建設、文化產業人才培養、精品內容創作生產、文化傳承轉化、文化“破圈出海”、文旅深度融合以及提振文化消費等領域,並對“文旅貸”管理費、貸款貼息、擔保費予以支持。
在資金分配方面,《辦法》規定,專項資金按照項目法進行分配。採取競爭性分配的項目,需經過項目申報、專家評審、集體決策等程序安排資金,補助額度原則上不超過項目投資總額的30%,單個項目年度補助原則上不超過500萬元,特別重大項目年度補助原則上不超過1000萬元。對省委、省政府確定的重大文化產業項目,可視情況分年度連續給予支持。對“文旅貸”“政府購買省級演出場所公益性文藝演出”等項目,則按照相關管理辦法執行。
《辦法》還進一步明確了資金使用“負面清單”,對存在重大法律糾紛、知識產權涉嫌侵權或有爭議、申報前兩年內有重大違法違規記錄等情形的項目,不予扶持。專項資金不得用於平衡本級預算,不得用於罰款、捐款、贊助、償還債務以及行政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性支出等。此外,《辦法》強調全過程績效管理和監督檢查,確保資金規范、安全、高效使用。(全媒體記者殷琪惠)
(責編:鄒玢琦、毛思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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