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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為司法所工作立規矩

《江西省司法所工作辦法》將於今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2026年08月30日08:01 | 來源:江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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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8日,記者從省司法廳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江西省司法所工作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於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成為全國首部專門規范司法所工作的省級政府規章。

  “司法所身處基層社會治理最前沿,但長期以來,管理體制不順、職責邊界不清、保障支撐不力等問題,制約了職能作用的充分發揮。”省司法廳相關負責人表示,《辦法》的起草堅持問題導向,把“明確定位、細化職責、強化保障”作為立法主攻方向,著力破解司法所服務基層社會治理的痛點難點。

  《辦法》明確,司法所是縣級司法行政部門在鄉鎮(街道)設立的派出機構,給了司法所一個清晰的“法定身份”。過去,司法所“干什麼、怎麼干”散見於各類文件,基層工作人員常常感到困惑。《辦法》出台后,厘清司法所具有指導調解、社區矯正、法治宣傳等六大核心職能,確立“縣級統籌保障、司法行政部門主管、鄉鎮配合管理”的運行機制,讓司法所履職有了堅實的體制支撐。

  為更好地推動《辦法》落地見效、深入推進司法所規范化建設,今年全省開展司法所專業力量導入工程。上半年已導入新入職律師、大學生志願者、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機關干部等1000余人。贛州統籌140萬元專項經費,選派52名青年律師駐守鍛煉,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充實專職調解員隊伍,有效破解了基層法律人才薄弱的問題。

  《辦法》明確,將司法所履職經費納入縣級財政預算,統一規范業務用房、設施裝備等基礎保障。發布會現場,贛州的一個數據頗具說服力:司法所規范化建設三年行動開展以來,全市累計投入5000余萬元,全面完成司法所標准化升級,統一功能布局、標識規范和執法裝備,調解室、公共法律服務窗口一應俱全。“我們把司法所建設與綜治中心融合,實現陣地共用、資源共享、職能互補。”贛州市司法局二級調研員曾強華表示。對普通市民而言,這些變化意味著實實在在的便利。遇到矛盾糾紛,在家門口就能找到專業調解員﹔申請法律援助,不用再來回奔波﹔鄉鎮(街道)的重大決策也有了合法性審查的“法治參謀”。

  下一步,全省司法行政系統將有序推進《辦法》落地實施。依托“金牌調解大講堂”開展分級分類培訓,推動一線人員讀懂弄通條款要求﹔聯動相關部門出台配套建設標准與工作指引﹔協同財政、人社等部門抓實人員、場地、經費等基礎保障。同時,強化跟蹤督導,把制度要求轉化為基層治理效能,持續夯實贛鄱基層法治根基,以規范化司法所建設助力基層治理現代化。(全媒體記者吳雅雯 實習生賴雪峰)

(責編:邱燁、鄒玢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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