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夠燒”與“堆不下”並存,怎麼解決(讀者點題·共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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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最近看新聞,不少地方焚燒廠“吃不飽”,垃圾都“不夠燒”了,還有必要分類嗎?也有個別地方垃圾“堆不下”,這個矛盾怎麼解決?
——人民網網友
網友的問題體現出公眾對垃圾處理、垃圾分類等的關注。實行垃圾分類,關系廣大人民群眾生活環境,關系資源節約利用。
巨量垃圾處理需求,催生了固廢處置、資源化利用相關企業。我國生活垃圾末端處理能力大幅提升,垃圾減量和利用水平持續提高。個別地區焚燒廠負荷率偏低、原料不足,開挖陳年垃圾摻燒,甚至跨區“搶垃圾”,讓人產生“垃圾短缺”的錯覺。
首先要厘清:垃圾真的“不夠燒”嗎?
整體上,垃圾並沒有“不夠燒”。近年來,生活垃圾產生量穩定增長,“垃圾圍城”壓力並未根本消除。但在局部,的確存在焚燒廠“吃不飽”的情況。
住房城鄉建設部數據顯示,全國有1137座生活垃圾焚燒廠,日均處理生活垃圾115.8萬噸,平均負荷率88.7%。業內專家表示,負荷處於合理區間,“不夠燒”並非垃圾總量不足,而是垃圾處理能力與產生量的結構性失衡、區域性錯配。
從區域分布看,東南沿海省份垃圾焚燒廠布局密集,其他地區的一些省份布局則相對稀疏。城鄉失衡也是突出問題,一些城市,垃圾分類全覆蓋,焚燒廠“不夠燒”﹔一些不發達地區的鄉村,垃圾仍在隨意堆放、露天焚燒。
前些年,一些地區焚燒產能超前布局、過度集中。隨著垃圾分類推進,源頭減量見效,以及焚燒處理技術不斷進步,一些地區焚燒處理能力過剩。由於焚燒廠收益與垃圾處理量挂鉤,“搶垃圾”現象出現也就不難理解。
為什麼必須堅定不移推進垃圾分類?
我國垃圾治理始終堅持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原則,焚燒發電只是末端無害化處置的兜底手段。
建設垃圾焚燒廠,目的是破解垃圾填埋佔地大、污染重的難題,實現垃圾減容與能源回收,並非把垃圾當作“生產原料”刻意制造。如果為了滿足焚燒產能而放鬆減量、放棄分類,無異於本末倒置。
從經濟性角度看,垃圾從產生到處理,全程消耗土地、能源、人力等資源,分類、收集、轉運、處置的成本,遠非發電收益所能覆蓋。從污染排放角度看,垃圾焚燒廠處理的垃圾越多,排放的污染物總量也越多。
反觀源頭減量與分類回收,生態價值與經濟價值,遠高於送入焚燒爐。分類回收,也有利於焚燒廠高效穩定運行。混合垃圾直接送入焚燒爐,其中的廚余垃圾會導致含水率高、燃燒不充分,降低發電效率、增加燃料消耗。因此,源頭減量、垃圾分類,是必須做好的必答題。
一邊“吃不飽”,一邊“堆不下”,怎麼破解?最根本的,是跳出末端處置的思維定式,回到全鏈條治理的軌道上來。
源頭上,堅定不移推進垃圾減量和分類回收,嚴控商品過度包裝、限制一次性用品濫用。規劃上,統籌優化焚燒處理設施布局,將城市閑置的焚燒產能與農村垃圾處置需求銜接起來。產業上,跳出單純焚燒垃圾發電的模式,轉向“城市礦產”綜合開發,拓展垃圾處理費、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碳減排等多元收益。
產業發展過程中,總會遇到“成長的煩惱”,這通常也是機遇所在。以全鏈條循環替代末端兜底,走資源化、循環化多元經營道路,在不斷創新中化解垃圾“不夠燒”與“堆不下”並存的矛盾,推動垃圾處理行業高質量發展,助力美麗中國建設行穩致遠。
《 人民日報 》( 2026年10月11日 0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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