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把民生資金當“私房錢”(監督哨)
2026年11月03日09:07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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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自來水通了快兩年,當初多交的安裝費怎麼就沒了下文?”近期,江西省新余高新區紀檢監察工委在開展農村供水領域“小切口”專項監督中,摸排到轄區某村小組村民反映的問題線索。
群眾有反映,監督快跟進。高新區紀檢監察工委第一時間啟動“提級辦理+片區協作”機制,通過“數據比對+入戶核驗+資金溯源”,直查快辦、賬實互証,很快查清了事實。
原來,此前該村小組組長何某某向91戶村民代收了自來水安裝費。2024年安裝完成后,結余款4.23萬元本應及時退還,何某某卻長期個人佔用。村民多次追問,他推托搪塞,直到紀檢監察部門介入調查,才主動退還了被佔用的結余款。
何某某悔恨不已:“是我紀法意識淡薄,把民生資金當成自己的‘私房錢’,對不起鄉親。”最終,何某某因侵害群眾利益,違反工作要求,受到政務處分。
“錢雖不多,可都是我們的血汗錢。現在心裡終於踏實了。”退款現場,村民清點著退回的錢款,眉頭終於舒展。
【執紀者說】民生資金無小事,筆筆皆是民心賬。基層小微權力雖小,卻直接關系群眾冷暖。本案反映出村級民生資金監管仍有薄弱環節,權力運行不夠透明,個別村干部紀法觀念淡薄,在小額集體資金上動歪心思。
基層干部當自覺筑牢紀法防線,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管好每一筆民生資金,不佔群眾一分一毫。有關部門應進一步規范小微權力運行,厘清邊界、規范流程,同時推進村務財務常態化公開,讓民生資金晒在陽光下,從源頭遏制群眾身邊“微腐敗”。
(本報記者何昭宇採訪整理)
《 人民日報 》( 2026年11月03日 17 版)
(責編:邱燁、鄒玢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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