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辦法》本月起施行
零散烈士墓應當集中遷移保護
2026年11月04日08:30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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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烈士紀念設施是緬懷紀念英烈、弘揚英烈精神的重要載體。退役軍人事務部令第12號公布新修訂的《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辦法》,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
《辦法》在明確國家級、省級、設區的市級、縣級保護體系基礎上,對未確定保護級別烈士紀念設施提出管護要求,規定了國家級烈士紀念設施申報條件,規范了保護級別申報程序、申報材料、備案程序和保護標志設立有關內容。對於零散烈士墓應當集中遷移保護,確不具備集中保護條件的,應當明確保護力量和管理責任。
“《辦法》進一步凸顯烈士紀念設施公益屬性,細化改陳布展、祭掃服務等條款,新增展陳數字化運用、烈士尋親、烈士遺骸遺物保管等內容,讓烈士紀念設施得到更全面規范的保護,筑牢安全屏障。”退役軍人事務部褒揚紀念司(國際合作司)副司長史藝表示。
《 人民日報 》( 2026年11月04日 11 版)
(責編:邱燁、鄒玢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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