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入伏以来,江西各地陆续开启高温模式,晴热高温天气已经成为主角。“高温补贴”也成了热门话题。在高温天气中,人长时间在户外劳动身体难以承受,容易中暑生病,严重时还会威胁生命。
因此,酷暑中坚持在高温天气中执行岗位工作的员工,其单位应予以发放高温补贴,而不是用绿豆、饮料等“充抵”,蒙混过关。
·35℃以上为高温天气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从6月起,江西省要求用人单位为员工发放高温津贴,其中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24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160元。
每年的6月1日至9月30日(共4个月),随同工资一起实行按月发放。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标准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的,视为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有权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高温补贴”不应该仅是一种单位福利,更应该作为劳动的一种基本权利,从而适用于每一位劳动者%……【详细】
每一位劳动者都不应该无保障地暴晒于烈日下。让每一位劳动者在高温下拥有权利的绿洲,是用人单位和劳动监管部门必须要尽的责任……【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