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起,将初中毕业、高中招生“两考合一”统一规范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全面推行。
考试科目(13个学科)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中的信息技术教育。
其中,外语包括听力测试,物理、化学、生物包括实验操作。综合实践活动的其他情况(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等)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考试内容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内容,提高命题质量,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考试方式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采取书面考试。
物理、化学、生物采取书面考试与实验操作相结合的方式
体育与健康采取现场测试;信息技术采取操作考试
音乐、美术采取过程与终结性考查相结合的方式
各地可根据学科性质和特点采取适当的考试方式,文化学科可采取分卷或相近科目合卷的方式。
成绩呈现各科目分值: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含听力20分)、道德与法治80分、历史80分、物理85分(含实验5分)、化学75分(含实验5分)、生物55分(含实验5分)、地理50分、体育与健康50分、信息技术15分。
音乐、美术可用等级或“合格”“不合格”呈现,也可用分数呈现,具体由设区市、省直管县(市)确定。
考试时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随学随考随清,原则上安排在学年末进行。其中招生录取计分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份进行。
考试组织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由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学业水平考试全部科目由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自主命题,其中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考试全省统一时间、统一考场。
2018年至2020年初三毕业生仍然参加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的全省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即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起实施初中综合素质评价,江西省教育厅将建立全省统一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
评价内容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
①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尤其是遵守《中小学生守则》等方面的表现。重点记录学生参与党团活动、有关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情况。
②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重点记录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研究性学习、科技活动及发明专利等创新成果、优势学科学习等情况。
③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重点记录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主要结果、参加体育运动特长项目、应对困难和挫折的表现等情况。
④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重点记录学生在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书法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特长,参加艺术活动的成果等情况。
⑤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在社会生活中动手操作、体验经历等情况。重点记录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研学旅行的次数、持续时间,形成的作品、调查报告等情况。
评价程序
①写实记录以学生为主写实记录,教师要指导学生运用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和江西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的个人网络学习空间,客观记录在初中阶段学习与成长过程中集中反映综合素质主要内容的具体活动,同时要收集相关事实材料(活动组织单位或服务单位证明、现场照片、新闻报道等),及时填写活动记录单。一般性的活动不必记录。活动记录、事实材料要真实、有据可查。学校要为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活动记录单和相关事实材料要及时放入学生成长记录袋。
②遴选公示每学期末,教师指导学生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和典型事实材料。提供给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使用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必须于每学期末在教室、公示栏、校园网等显著位置或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公示。班主任及有关教师要对公示后的材料进行审核。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③录入系统学校将公示的信息(含相关事实材料)在学期末统一录入或导入全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学生每学期对相关信息进行网上确认。学生如有异议,可以向学校提出更正申请。
④形成档案学校要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档案,内容包括:主要的成长记录,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突出表现;学生毕业时的简要自我陈述报告和教师在学生毕业时撰写的简要评语;典型事实材料以及相关证明。
由外省市转学进入我省学校就读的学生,其相关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应由转出学校出具证明材料并经转入学校公示、审核后,进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30个县改革试点全省已经实施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县(含县级市、区、开发区、管理局、管委会,无初中学校的除外,下同)、上饶市选定2个县、新余市选定1个县,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进行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改革试点,其中鹰潭市整体推进。试点之外的其他地区,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设区市确定招生录取方式。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全省全面开展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改革。
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
①科学确定计分科目将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纳入录取计分科目。鼓励试点地区按照全面发展、负担适度的原则,从地理、生物、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中选取部分科目纳入录取计分科目,探索“8+N”模式。
②综合素质材料使用试点地区要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和参考,进一步明确具体使用的办法和方式。高中学校要根据实际制订具体的使用办法,使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真正发挥作用,克服唯分数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没有作为计分科目的学科,要在综合素质评价中予以反映和体现。
规范招生行为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违规跨设区市招生,严禁违规提前招生,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减少并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在从2016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起取消各类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学生加分项目的基础上,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起,再取消各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各类学科竞赛学生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