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开资料,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是继宁夏、贵州之后,全国第三个获批的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也是中部地区的首个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的批复》显示,试验区要建设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主动融入共建“一带一路”,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发展,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挖掘区域合作潜力,推动资源要素自由高效流动,加快构建内外并举、全域统筹、量质双高的开放格局,努力走出一条内陆省份双向高水平开放,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的新路子。
批复要求:江西省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试验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抓紧编制并落实好具体实施方案,有力有序推进试验区发展。涉及的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要按程序报批。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试验区建设发展的指导,在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布局、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帮助解决试验区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跟踪督促,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重大事项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2015年3月28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提出内陆地区打造南昌、合肥等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
作为长江中游城市群引领城市之一、长江经济带与泛珠合作区交汇区域的中心城市,南昌具有承东启西、连南接北的独特区位优势,应以建设赣江新区和南昌大都市区为依托,加快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努力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先进制造业基地、商贸物流中心、开放节点城市和现代宜居都市。
2016年5月16日 ,商务部网站消息称,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南昌市等12个城市或区域,被列为开展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