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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推出新规 8月起车辆换新原车牌号可续用

    2日,江西省交警总队决定,从8月1日起,江西群众卖旧车后买新车可继续使用原车牌号码。 

    卖旧车后买新车,原车牌号可续用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去年,交警部门推出新规:原机动车报废6个月内,机动车所有人购买新车办理注册登记时,可申请继续使用原车牌号码。但是该措施推出一年,南昌没有一个人提出申请。对此,南昌市车管所有关负责人称,这主要是要求原车主必须拥有该车三年以上,而且到了报废年限。根据政策,由于很多小汽车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不需要审批,经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因此,很多人不会提出申请。 

    今年的新措施为,从8月1日起,注册登记3年以上的机动车(包括摩托车,但南昌等限摩的城市除外)办理转移登记后6个月内,只要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原车主在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相比去年的政策,今年的政策更加宽松。 

    本月起交通事故处理可预约 

    省交警总队交通处负责人告诉记者,很多交通事故的处理不是一次能解决的,需要当事人多次往返交警队。而事故民警可能办理多起案件,老百姓前往的时候就会出现“跑空”的情况。因此,7月1日起,全面实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预约制度,减少当事人的往返次数。(王剑华)

    来 源: 信息日报



发布时间:2008年7月03日9:57:03
(责任编辑: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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