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为推进经济适用房建设,切实解决江西省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从2008年起,该省决定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数额的奖励资金,当年安排3000万元,用于奖励各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工作。
据了解,该省2007年全省各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面积337.8万平方米,按每户60平方米计算,全部竣工后受益户数可以达到56000多户。可以预料,通过几年不懈的努力,该省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将得到较好解决。(记者 罗春林)
来源: 《经济晚报》
发布时间:2008年5月12日10:06:48
(责任编辑:李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