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10点左右,我到江西景德镇火车站售票处最左边窗口购买29日晚2025次列车(蚌埠—厦门)到漳州的卧铺车票。售票员告诉我,景德镇站的卧铺票已售完,鹰潭站还有5张,建议我买景德镇至鹰潭的硬座票,再异地购买鹰潭至漳州东的卧铺票。我依言购买两张景德镇至鹰潭硬座票及同一车次的两张鹰潭至漳州东卧铺票,除正常票款外,另支付异地售票手续费10元。我看到4张火车票的时间均是“2008年03月29日”,便放心收下。
29日晚,在景德镇火车站候车时,拿出火车票一看,发现两张鹰潭至漳州东卧铺票居然是“2008年03月29日02:42开”,当时脑子“嗡”地一下炸开了:29日不就是今天吗,怎么在景德镇站还没上车鹰潭站的票就过期了?急忙到售票窗口询问,售票员看过票后也发现有问题,立即拨通27日那位售票员的手机。谁知她在电话中一口咬定自己没责任,反怪我没按售票窗口的提示尽到核对的义务。我说我当时核对了,看到景德镇至鹰潭的座位票时间是“2008年03月29日23:51开”,并没有错,接下来鹰潭至漳州东的卧铺票是售票员业务上的事,作为外行的消费者,不可能当场核查得那么仔细。后来她又改口说,卧铺票没错,是她把座位票搞错了,时间应是28日的。经过一番交涉,这位售票员提出为我从鹰潭重新调来两张30日的卧铺票,前提是要我分担一半费用。
我认为,售错车票是售票员工作失误所致,理应负主要责任,自然不同意她的提议。她在电话里坚持说,如果不接受就不关她的事了,我们走不走得了她也不管了。气愤之下,我拨打窗口的夜间投诉电话,接听人员让我找值班领导,然而寻遍车站大楼也没找到。回过头来,再拨打投诉电话时已没人接听。眼见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离2025次列车到站时间越来越近,再拖下去肯定耽误旅行。万般无奈,只得同意那名售票员的要求,重新购买两张30日2025次列车鹰潭至漳州东卧铺票,自己负担其中一张的票款,加上异地售票手续费共计128元。
售票员售错车票却要乘客“埋单”,不仅损害乘客利益,也影响铁路部门信誉。
福建漳州市芗城区计生协会 宋鹏飞
《人民日报》 ( 2008-04-25 第13版 )
发布时间:2008年4月25日9:05:49
(责任编辑:李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