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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类群众医保由政府出钱

南昌困难群众参加医保认定管理办法原则上获通过

    今后,5类困难群众将由政府资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记者昨日获悉,在上月29日召开的南昌市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上,《南昌市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认定管理办法》原则上获讨论通过。《办法》明确了资助对象、低收入家庭的收入认定等百姓关心的多个方面。

    《办法》规定,资助的对象为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城镇重度残疾学生和儿童(含SOS儿童村、福利院、南昌市精神病院等社会福利机构供养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城镇重度残疾人、城镇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对受资助的困难群众认定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属地管理、公平公开、规范操作的原则,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都纳入资助范围。

    《办法》还指出,优抚对象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护理费、保健金和优待金;义务兵的津贴和退伍费;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收入以及由政府和社会给予困难学生的救助金;政府给予特困户的帮扶金;对特困户、优抚对象进行走访慰问的慰问款物;政府、社会组织和个人给予的临时性生活抚恤金;保障对象享受各项优惠政策的减免部分;按照规定由在职人员所在单位代缴的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统筹费等11个方面不计入家庭收入。

    来源: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文/邹文彪、徐建锋



发布时间:2008年9月02日8:30:54
(责任编辑: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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