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国有林场改革全面推开

区分生态林场和商品林场

  记者1月8日从有关部门获悉,作为林改配套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国有林场改革今年将在全省全面推开。

    江西省将对国有林场进行分类定性,把国有林场区分为生态公益型林场和商品经营型林场,前者的主要任务是保护生态资源,后者在保护生态资源的前提下,可以进行商品性采伐和经营。改革中,江西省将把定为生态林场的管理和技术人员纳入编制;集中解决职工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妥善安置富余职工;争取银行支持,解决历史债务的挂账;尽量剥离林场办社会的职能。

    与此同时,江西省要求,各地、各国有林场在国有林场改革中,要保护好森林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好林场资源,不能贱卖国有林场;要按照《江西省森林条例》的规定,凡是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转让,必须报省林业厅批准,凡是没有经过批准的,要纠正或宣布无效;按照国家林业局的要求,各类国有森林资源在国家没有出台流转办法前,一律不准流转。

    江西省的国有林场改革已在一些国有林场先期试点,摸索了一些成功经验,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目前,江西省国有林场改革的时机和条件已基本成熟。江西省国有林场改革将在今年3月底以前完成试点,之后在全省全面推开。

    来源:江西日报  文/张志勇


发布时间:2008年1月09日10: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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