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印发稳就业三年行动计划,提出七方面重要举措

高校困难毕业生求职享千元补贴

2020年01月03日07:49  来源:南昌晚报
 

  为了切实做好稳就业有关工作,近日,我省印发《江西省稳就业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以下简称《计划》),提出了大力发展经济、鼓励创新创业、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着力促进企业用工稳工、提升就业服务能力水平和鼓励吸引人才在赣创新创业等七个方面的重要举措。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

  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补贴

  《计划》明确,要对小微企业和家庭服务业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和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各类就业服务机构成功介绍就业困难人员与用人单位(不含公益性岗位就业)签订劳动合同且稳定就业1年及以上的,按规定给予就业服务机构求职补贴。

  鼓励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通过职工集体协商,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弹性工时、协商薪酬等办法稳定职工队伍。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规定落实返还失业保险费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补贴。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

  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贴

  建立全省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加大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窗口场所设施等资金投入力度。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对新认定为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为省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的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扎实做好高校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对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身体有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以及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发放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简化申请手续,优化审批流程。

  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

  创办小微企业免除担保手续

  对具有博士学位、正高专业技术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及以上人员创办的小微企业,简化或免除担保、反担保手续。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并通过在岗实践提升技能开展以工代训,以及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后开展以工代训的,按规定给予一定期限的职业培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

  对城乡贫困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参加职业培训的,培训期间按规定给予生活费补贴。职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企业每人每年4000-60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由企业自主用于学徒培训工作。(记者 李海燕)

(责编:罗娜、邱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