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避免发生“办理一个案件,搞跨一个企业”

2020年05月26日08:26  来源:人民网-江西频道
 

人民网南昌5月26日电(记者 秦海峰)江西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厅级专职委员孙牯昌25日表示,江西省检察院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2018年1月至今年3月,共对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经营者不批捕1252人,不起诉1499人。

据介绍,2018年以来,江西省检察院制定“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8条措施”等规定,要求全省检察机关更加注重对民营企业的全面保护。依法严惩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2018年1月至今年3月,共批准逮捕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嫌疑人4908人、起诉6893人,对以暴力手段强行入股民营沙场的黄某、敲诈勒索民营企业的村主任刘某等一大批犯罪分子实行严惩。监督撤销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案件60件,对民营企业经营者涉嫌犯罪的决定取保候审308人,建议其他司法机关取保候审745人。对民事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340件,对民事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865件,省检察院就某货款纠纷案向省法院提出抗诉获支持,为企业挽回损失数十万元。开展公益诉讼规范市场环境,鹰潭市检察院监督取缔、整治伪劣塑料粒子生产点12家,有力维护了守法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孙牯昌说,江西省检察院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出台“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少捕慎诉的意见”,要求民企与国企同等对待,做到慎捕慎诉,避免“办理一个案件,搞跨一个企业”的情况发生。2018年1月至今年3月,共对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经营者不批捕1252人,不起诉1499人,如崇仁县检察院对企业主周某不批捕,使他收回货款600余万元,并中标大型项目,保证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据介绍,全省124个检察院均设立民营企业维权办,在103个工业园区设立检察联系点,让企业在家门口就可以申请维权。截至今年4月底,共帮助各级工商联研判诉求635件,依法处理诉求509件,为企业提供防范法律风险、帮助复工复产等服务2142次,一批典型案事例被社会广泛认可,如鄱阳县检察院监督撤销企业家奚某某涉嫌挪用资金案已入选省十大民营企业维权典型案例。

孙牯昌表示,下一步,将依法严惩影响民营企业发展的违法犯罪,加大追赃挽损力度,同时对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涉嫌犯罪的依法从宽处理。对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以及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的,依法纠正。对民营企业经营者涉嫌犯罪但没有羁押必要的,依法决定或者建议其他司法机关取保候审。

(责编:毛思远、邱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