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伤人,检察机关出手!

2020年06月15日16:28  来源:人民网-江西频道
 

“如果不是看到市检察院的专项调查报告,我都不知道鹰潭一年有这么多起高空抛物案件,我们将认真开展排查,着力强化事前监管,推动问题解决。”在鹰潭市检察机关日前召开的“整治高空抛物·守护美好生活”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座谈会上,鹰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张平来说。

这场座谈会还得从今年5月10日当地自媒体发布的一条网络视频说起。“快打110,有人被楼上扔下来的玻璃瓶砸伤了!”视频中,一中年男子躺在马路边的人行道上昏迷不醒,头部正在流血。“真是天降横祸,必须严惩高空抛物行为”,视频下方留言区一片“拍砖”。

高空抛物屡屡发生,威胁的是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牵连着的是社会公共利益。鹰潭市检察院发现这一情况后,迅速进行研究讨论,认为高空抛物问题属于“等”外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检察机关可以依法监督。

随后,该院决定开展为期1个月的“整治高空抛物·守护美好生活”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精干力量立即行动,到公安机关110接处警指挥中心调取了近4年来涉及高空抛物的接处警记录,走访了街道办、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32家,询问了部分群众,进行了深入调查。

调查发现,2016年5月至2020年5月,全市共发生90件高空抛物、坠物案件,其中67件为高空抛物案件,致使22人受伤,其中伤及头部13人,致使汽车等21件物品被损坏。高空抛物入刑以前,仅有10件查明了肇事者,85.07%的高空抛物案件成了“无头公案”,且高空抛物案件呈逐年增长趋势。

“当时个别物业公司还有些不理解,认为高空抛物是多年来的顽疾。可是,如果不想办法去解决这个问题,明天从高空中抛下的东西就可能会砸到我们每一个人,我们觉得再难都要做下去。”该案办案检察官介绍。

经过前期细致工作,检察机关形成了《关于“整治高空抛物·守护美好生活”专项行动调查报告》,报告分析了全市高空抛物案件基本情况和产生原因,从发挥“政治引领、自治基础、法治保障、德治教化、智治支撑”五治协同方面详实提出整治建议。

为更好凝聚共识、推动整改,6月11日,鹰潭市检察院邀请人大、公安、司法、住房和城乡建设、物业协会、物业公司等召开座谈会,共商整改举措。座谈会一开始,鹰潭市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吴勤胜就分享了自己30年前第一次来鹰潭遭遇“天降一盆冷水”的经历。“这样的情况不是现在才有的,但这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安全感,要想办法解决。人大常委会今年已将细化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列入立法计划,我们会通过组织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推进整改落实”。

物业协会等从业人士结合自身工作情况,发表了整改意见。“我会督促各物业公司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针对行动不便的老人安排专门人员上门收集垃圾。我们还会增加监控的数量,在保障业主隐私的前提下,让摄像头不仅向地下还要对天上”,鹰潭市政协委员、物业协会会长刘志勇说。“过去,物业防治手段大多还停留在楼道内张贴警示牌的阶段,今后,要结合普法宣传,抓住业主委员会、楼道长、保安等‘关键少数’,开展精准化宣传,带动大家都重视起来。”参会的鹰潭市司法局局长盛才明、康程物业公司经理唐颖等说道。

“座谈会取得了共识,大家都想把高空抛物问题解决好。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物业管理单位都找准了自己的职责,明确了下一步具体工作。检察机关将携手各方,推动形成共维共治的良好局面。”鹰潭市检察院检察长李莉安说。

根据调查核实情况,鹰潭市检察机关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份,并召开了公开宣告会。检察官不仅通过展示PPT,用“图片+现场解说”详细说明问题,还逐条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人解释了检察建议的法律依据。

“对检察院指出的问题,我们全部接受。下一步,我们将从认识上再提高,压实对物业的监管责任,结合智慧鹰潭建设,推动小区智能化改造,并完善有关制度规范。”鹰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张平来在检察建议公开宣告会上当场表示,对检察建议照单全收,立行立改。

“公安机关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只要接到警情,一定全力调查清楚,不能再不了了之。”鹰潭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谢军说。

目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正在全市组织开展“禁抛”专项教育整治活动,通过健全行政监管、普法宣传、物业管理、执法惩治信息互通和联合联动机制,畅通高空抛物问题线索发现、事中监管、司法调查、行政处理联动体系,不断提升监管合力,检察机关将对整改落实效果持续跟进监督。(胡文星、赵斌良、孙振辉)

(责编:邱烨、帅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