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维护好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十四条措施落实“六保”任务

2020年07月08日07:22  来源:江西日报
 

  7月2日,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出台措施,从切实降低企业用地成本、维护好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高质量做好项目用地保障、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等十四个方面,发挥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作用,为促进全省经济复苏,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切实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透露,十四条措施“干货”满满,直达各地企业和群众关切的利益。如:切实降低企业用地成本。鼓励企业积极盘活存量用地,利用现有存量工业用地兴办高新技术产业、创业创新平台的,可享受五年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支持政策。支持企业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方式取得工业、旅游、养老、教育、体育等公共服务用地,以租赁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约定租赁期内,享有转租和抵押权;推行工业“标准地”制度,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应完成新增工业用地的区域节能分析、区域规划环评、区域洪水影响评价、区域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区域规划水资源论证、区域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和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形成“多评合一”的综合评估结果,供入园工业“标准地”项目共享使用,推动企业拿地即开工建设。

  高质量做好项目用地保障。坚持分类保障,重点保障被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用地,以及被纳入省级人民政府重大项目清单的单独选址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产业项目用地,依法依规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在用地批准时配置计划指标。加快出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办理指南,优化相关审查办理程序。未被纳入重点保障的项目用地,以处置存量土地规模作为核定计划指标的依据,统筹安排、量入为出。引导重大项目、产业项目优先使用批而未供等存量国有建设用地,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产业项目,须审核用地规模。

  维护好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维护好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严格执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府补贴资金预存制度,各地在组织用地报批时,以征收土地面积计算,按每亩不低于6000元的标准提取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资金,存入人社部门专门的代保管资金账户,并协助人社等部门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再就业培训和符合条件人员低保等工作。征地补偿费用必须在土地征收批准后3个月内全额支付,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截流和挪用。按照规定应安排留用地的,要及时安排落实。

  同时,加强耕地保护保粮食安全。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严格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防止非农化和非粮化,夯实粮食安全基础。细化市县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评价体系,明确考核工作方案,根据考核结果,落实奖惩措施,压实市县政府保护耕地的主体责任。巩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结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不实、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等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全力推进补充耕地工作,认真做好储备补充耕地核查整改工作,纠正补充耕地不实和后期管护不到位等问题。严格补充耕地检查验收,确保数量质量到位。

  全力助推地方经济发展

  对于地方经济发展,措施明确,将从自然资源领域助力各地乡村振兴和打赢脱贫攻坚战。

  如下达每个贫困县600亩用地计划指标,专项用于脱贫攻坚,支持24个原国定贫困县符合条件的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参与跨省域调剂,优先支持贫困地区占补平衡指标交易;鼓励各地将复垦复耕验收后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用于保障农民建房、乡村振兴、镇村联动需要。生猪养殖用地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可使用一般耕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合办企业,发展乡村产业。

  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不超过1500平方米的前提下,可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指标用于服务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的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乡村旅游及符合一户一宅要求的农民建房等零星集体建设用地。支持各地按要求落实增减挂钩异地交易涉及的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不涉及乡级规划指标变化且仅在扩展边界范围内调整布局的,支持各地按法定程序调整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设区市自然资源部门审批,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积极做好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工作。省自然资源厅将会同省工信厅梳理钢铁链上中下游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打通钢铁产业链断点、堵点和弱点,制定出台《2020年钢铁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方案》,全力做好自然资源要素配置与保障。

(责编:邱烨、罗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