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东乡区检察院:未检工作有特色成效显

2020年09月16日11:26  来源:人民网-江西频道
 
同学们积极抢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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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抚州市东乡区检察院坚持“预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积极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打造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先进品牌,先后荣获“江西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江西省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称号。

办案与创新并举,促进未检案件办理更加规范,率先在全市探索建立对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案件,进行不公开听证审查制度。2019年12月,该院对洪某某、张某某涉嫌寻衅滋事拟附条件不起诉案件举行不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律师组成听证团,对听证会进行现场监督。

在全市率先开展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试点工作,主动联合区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局、卫健委、民政局、妇联、团委等单位出台《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及帮扶救助体系工作暂行办法》。通过检察官提前介入,实现包括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询问、检查身体、提取物证等工作一次性完成,维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

实行专人专办工作模式。挑选业务能力过硬、具有全国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检察官专门负责未成年人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诉讼监督和预防帮教等工作。开展包括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经济救助、就学就业、医疗等相关配套工作。三年来,共对10余名未成年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对5名未成年人被害人开展经济救助,并帮助1名未成年人被害人安排异地就学。

有针对性地开展诉前帮教工作,三年来共开展诉前帮教20余人。为涉罪未成年人创造社会帮教条件,在东乡机电中等专业学校成立观护基地,由在校的专职老师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帮教,以促使其回归社会。如,未成年人张某某在一起聚众斗殴案中系从犯,该院在依法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综合考虑张某某的意愿及实际情况,将其安排到该基地接受再教育,使其重拾学习信心。

贯彻宽缓刑事政策。根据“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对未成年嫌疑人坚持少捕慎诉,尽最大可能适用附条件不起诉,为涉罪未成年提供改过自新的绿色通道。2018年以来,已对12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通过当面走访、QQ聊天、微信联系等多种方式掌握他们的动态表现,适时进行心理疏导,促使其认罪悔罪。强化对监护人的监督。与该区法院、民政局联合出台《关于对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撤销其监护人资格的工作办法》。

教育与预防并行,促进宣传治理工作更加全面。一是主动“走出去”。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16人担任辖区内40余所中小学学校法治副校长,将法治课堂覆盖到偏远乡村中小学,要求每名法治副校长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法治宣讲活动。二是积极参与校园治理。认真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积极参与校园治理,与区教育局、综治办等11家单位联合制定《东乡区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与该区教育局会签《在未成年人教育行业建立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协议书形成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强大合力。(文:何媛红 图:姚卫东)

(责编:毛思远、邱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