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县检察院积极开展公益诉讼专项活动

2020年11月25日11:01  来源:人民网-江西频道
 

新干县检察院积极开展公益诉讼专项活动 姚卫东摄

2020年以来,新干县检察院先后开展了“赣江吉安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守护“鄱阳湖”检察公益专项监督活动等涉及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活动。共办理涉及生态检察案件36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4件,均已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起诉后法院已全部支持该院提出的诉讼请求,有效遏制了生态犯罪,保护了生态安全。

该院在办理生态环境污染案件过程中,主动加强与聘请的乡镇公益诉讼信息员的日常工作交流沟通,获取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如:某水库(小(二)型水库)存在非法养殖行为。该院检察干警立即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走访,发现该水库水面违规搭建养鸭棚用于畜禽养殖,畜禽粪便等废弃物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库区排放,污染环境。现场取证检验固定证据后,该院于今年7月30日依法向县水利部门、环保部门、农业部门和当地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根据检察建议及时进行现场核查并组织工作人员开展政策宣传、做好解释工作。该院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明确分工、细化整改任务。

目前,库区内的畜禽养殖户已搬离并拆除了违规养鸭棚,消除了污染源,水库水质明显改善,水质检测报告合格。同时,为确保辖区内水环境及饮用水水源安全,该院举一反三,对全县涉及赣江流域岸线生态环境安全线索排查,通过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赣江流域生态环境的监督管理,积极落实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切实保障本辖区的水环境安全。

该院通过办案,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治理污染企业4家,清理禁养区非法养殖点2处,整治水质不达标水库2座,清理赣江及支流河堤、河道被污染水域200余亩、违规堆放垃圾1吨、砂石1处、违规建筑1处,索赔生态修复费4000余元,为守护全县天蓝水绿、经济发展作出了检察贡献。(李梦瑶、陈伊嘉)

(责编:毛思远、邱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