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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昌江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审查一窗受理

2021年08月09日14:57 | 来源:人民网-江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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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程是一项关乎民生福祉的大实事。今年以来,景德镇昌江区住建局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实行“一窗受理”简化申报流程等方式,积极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截至目前,已累计受理申请数量3台,已累计审批通过电梯数量1台,已完成安装电梯数量1台。

一个窗口受理审查事项

按照《景德镇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规定,景德镇中心城区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未列入房屋征收改造计划且未设电梯的4层及以上(不含地下室)非单一产权住宅可申请加装电梯。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当经本单元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且占总户数2/3以上的业主书面同意,同时本单元其他业主无异议。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如何申请?区住建局工作人员介绍,单元全体业主就加装电梯及费用分摊等共同协商一致的,即可申请加装电梯。申请加装电梯时,需向所属社区提交以下材料:全体业主签字同意的加装电梯书面协议(工程费用筹集和运行维护费用分摊方案);业主本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电梯初步设计方案、电梯应急救援通道设置方案、电梯运行维护保养委托方案。“这些方案文本可到社区领取。”

社区收到材料后在小区和拟加装电梯的楼栋单元显著位置公示5个工作日,其间无实名书面提出异议的,由社区代业主将报建材料转交;有异议的,由社区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协调。“相关的材料提交到我们窗口(住建部门),我们会进行初步审查,在5 个工作日内组织自然资源、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联合会审。在整个审查过程中,市民只要跑一趟,不用再像以前一样,到各个职能局去办理业务。”区住建局工作人员说道。

安装资金需自筹但有补贴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所需的费用主要包括电梯的安装和后期的运营费,均由业主自行承担,分摊比例自行协商,电梯安装企业也可自行选择。出资安装电梯的业主,可以提取业主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加装电梯个人分摊费用,已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也可以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支付加装电梯个人分摊费用。

“《景德镇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有效期为一年,今年8月10日即将失效。据与市住建局了解,为实现居民在小区居家养老,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给予财政资金奖励补助,中心城区奖励补助标准20万/台的政策将延长。”区住建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申请了加装电梯的单元,都可以继续享受这项政策。(徐鑫鑫)

(责编:罗娜、帅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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