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心用情做好“送上门的群众工作”
景德镇市委书记 刘 锋
《信访工作条例》是全面规范信访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是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基本遵循。我们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扎实做好《条例》的学习贯彻,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带着办法,努力把“送上门的群众工作”做细做实做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瓷都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坚持学深悟透,全力抓好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学习领会是前提。我们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扎实做好《条例》学习培训和宣传解读工作,将《条例》纳入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党校(行政学院)教学计划,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各级各部门掌握、运用和落实《条例》的能力和水平。积极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条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网站,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着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二、坚持标本兼治,全力化解信访积案。把学习贯彻的成效体现在工作中、落实在行动上,围绕“和谐江西”建设和“一流社会治理”要求,紧盯“力争积案化解率、化解质量走在全省前列”目标,大力开展信访积案化解“895”专项行动,我们坚持领导包案、高位推动,市领导带头包案化解“骨头案”“钉子案”,每月召开市四套班子信访工作专项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具体工作中坚持换位思考,即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带着办法,确保积案化解经得起法律法规的考验、经得起时间的考验、经得起同类信访案件的考验;坚持综合施策、多管齐下,分类指导、因案而异,坚持原则、依法依规,同时立足长远、标本兼治,属地管理、条块联动。实行分片督导,组成5个专项督查组,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深入各地各有关单位跟踪督导检查,努力做到“件件回应、桩桩化解”。
三、坚持强基固本,全力提升工作质效。完善责任体系,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基础上,将信访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把信访事项及时受理、按期办结、群众满意作为考核重点,引导各级各部门把精力放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创新工作机制,加强信访工作专业化、法治化、信息化建设,构建“信、访、网、视频”一体化格局,实现业务信息数据全公开,打造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信访”模式。夯实基层基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百姓说事”“帮帮团”、姚石玉工作室等更多基层鲜活样板,推动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源头,开创新时代信访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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