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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因地制宜加快发展老年助餐服务 “吃”出幸福晚年

2024年03月18日08:15 | 来源: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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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给我来一份萝卜烧牛腩、一份生菜,一碗米饭。”3月12日中午,南昌市红谷滩区九龙馨苑社区的王奶奶来到社区幸福食堂,点完菜后,掏出社保卡,扣费9元,便开始享用午餐。

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内容和重要的民生工程,也是支持居家社区养老、增进老年人福祉的重要举措。今年3月,我省出台《江西省加快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以普惠性、多样化为发展路径,坚持政府统筹、保障基本,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多元参与、共建共享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推动老年助餐服务方便可及、经济实惠、安全可靠、持续发展。

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多点开花

九龙馨苑社区拥有常住人口近2000名,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196名,其中独居、空巢、失能等老年人87名。2023年,社区在原有幸福食堂的基础上,结合老年人用餐需求,在现有场地上划出老年助餐专区,并对食堂内部进行适老化改造。如今,该食堂每日服务用餐群众200余人次,其中大部分为老年居民。

记者看到,该食堂宽敞明亮,装修别致,打饭窗口贴着一周菜谱和价格,旁边注明:根据南昌市城市助餐服务政策,80岁以上老人早餐补贴2元,中餐或晚餐补贴4元,特困、失独、低保、失能老人和劳模等五类老人享受同等政策,符合条件的老人进入食堂用餐可享受优惠。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综合考虑各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小区老年人口规模、助餐服务需求、服务半径等因素,在城市按照一刻钟“养老服务圈”,优先在老年人居住集中、活动集中、位置便利的地点合理布局。在场地规划方面,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可与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生活性服务设施统筹利用、共建共享,还可通过调剂、租赁、转让等方式,将机关和事业单位闲置房产用于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同时,可因地制宜新建必要的老年助餐服务设施。

“费用方面,各地将按规定落实财税支持政策,省级财政也对老年人用餐补助给予适当支持。同时,鼓励和引导爱心企业、公益慈善组织、爱心人士、乡贤等社会公益慈善力量参与,健全多元运营筹资机制,让老年人愿意吃、能承受,助餐服务机构愿运营、能运营,实现互利双赢。”该负责人表示。

保障助餐服务可持续运营

根据《江西省加快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我省将发展多种形式的助餐服务,包括建设中心食堂(厨房)、开办社区老年食堂、依托社会餐饮企业配送餐、依托养老服务机构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配送餐、设置社区老年助餐点、建设农村助餐服务点、发展邻里助餐点、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配送餐、与现有市场化餐饮店合作等9种方式。其中,相关机构既可以单独运营,也可根据需要进行搭配组合、互为补充。

位于南昌市西湖区桃花街道凉伞树社区的助餐点,便是依托嵌入式养老机构食堂发展而成的。该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面积1200平方米,为周边两个社区的老年人提供全托、日间照料、助餐助娱、上门服务等综合服务。

西湖区副区长凌婧介绍,为解决老城区场地资源紧缺和社区老年人用餐难问题,桃花街道和机构合作,将机构内部食堂面向社区开放,按照南昌市幸福食堂建设标准统一设计,合理布局功能区域,日间照料区、长期护理区、助餐助娱区相对独立,社区老年人和住养老年人实行错时就餐。对于社区行动不便且有送餐需求的老年人,中心工作人员还会提供送餐上门服务。

“按照《西湖区养老服务机构支持政策清单》,凉伞树社区助餐点提供每天1次半价用餐优惠和免费配送服务。在非就餐时间,助餐区又成为社区老年人休闲活动场所。”凌婧表示,养老机构开放社区助餐的方式,既能满足社区老年人的助餐需求,又能增强住养老人的社区归属感和幸福感,为养老机构带来了人气,增加了营收,促进了养老机构持续发展。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做好老年助餐服务,持续运营是关键。一方面,我省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结合实际对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给予运营补助或综合性奖励补助,按规定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规定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另一方面,实施精准分类补助,让所有60岁以上的老年人都能享受到适当优惠,并重点支持特殊困难老年人和高龄老年人,帮助老年人解决“做饭难”问题。到今年底,全省老年助餐服务将进一步向城乡社区延伸,网点有效覆盖率持续提高,服务扩面增量实现新突破,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助餐服务力度进一步加大,面向其他老年人的助餐服务同步广泛开展。(记者 陈 璋)

(责编:毛思远、邱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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