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回音丨网友反映机动车随意进入鄱阳湖湿地 官方回复:将通过立法规范不文明行为
“每到鄱阳湖枯水期,湖面干枯呈现出了绿草丛生的景象。一些车主驾驶机动车辆,直接开上湖滩,大片草地和裸露的湖面上被压出车辙,给鄱阳湖湿地的生态保护带来威胁。”近日,江西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给江西省委书记留言,建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共同维护鄱阳湖湿地生态环境。【留言链接】
收到网友留言,江西省委民声通道工作室进行了回复。
鄱阳湖是重要的水源地和自然保护区,在调节水位,涵养水源,改善当地气候和维护地区生态平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近年来,受气候变化等因素影响,鄱阳湖区域洲滩出露时间提前并延长,驾驶机动车辆进入湖区洲滩的行为呈多发态势,对鄱阳湖湿地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江西省林业局积极督促指导沿湖各市、县(区)林业局加大湿地巡护力度,加强湿地保护宣传教育,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驾驶机动车辆碾压湿地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制止。
但由于目前法律法规未禁止驾驶机动车辆进入鄱阳湖一般湿地区域,且未明确该行为的法律责任,相关部门在应对此类行为时,大多采取劝导、教育等柔性措施,缺乏遏阻手段和强制措施,工作效果比较有限。
记者了解到,为从根本上解决鄱阳湖湿地屡遭机动车辆碾压的问题,江西省林业局正在积极开展相关立法工作。目前,《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修订已列入江西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计划,《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修订稿)》已起草完成,提出了相关规范性条款,禁止驾驶机动车辆无序碾压鄱阳湖湿地区域内的草洲、洲滩的行为,并明确了相关行为的法律责任,赋予了林业部门、公安机关等部门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的职权。
下一步,江西省林业局将按照有关程序要求扎实推进《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修订工作,争取通过此次立法进一步规范相关行为,有效封堵湿地保护制度漏洞,为各有关部门高质量做好湿地保护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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