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自主申报到免申即享
大余县精准监督保障“四费”减免公平普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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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我自己没申请,想不到每个月都给我减免了水费。”近日,家住大余县南安镇梅山村的黄春芳,在上门回访的供水工作人员提供的减免名单里找到自己的名字后,既惊讶又高兴。在大余县,除高龄津贴外,困难群众电费、水费、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四费”刚性生活支出的减免也迎来了流程改革:无需申请、不用提交材料,就能直接享受减免政策。这正是大余县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成效的生动缩影。
困难群众能够“无感享受”减免,源自大余县纪委监委将困难群众生活缴费减免纳入社会救助领域民生实事范畴,下沉一线开展监督,推动破解困难群众申报中的卡点堵点,并联合民政、城管、水电等部门打通数据壁垒,实现免申即享。
过去,困难群众“四费”减免实行自主申报模式,手续繁杂、材料较多。“申报流程看似简单,背后却是千差万别的实际情况。我们也想把事办好,但推进起来难度不小,还常常引来群众的不理解。”一线经办人员张婕深有感触地说。
这背后有哪些具体困境?该县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全面摸清“四费”减免情况:“四费”减免的落地节奏、申请流程不一,电费减免已打通堵点,实现免申即享,难点集中在水费、随水费一并征收的污水处理费以及垃圾处理费。申报需多次跑腿,不少困难群众存在不懂如何报等问题;部分困难群众还受租房居住、水表登记信息不一致等因素制约,难以顺利享受减免政策。
出现上述漏享、迟享、覆盖不全等问题,根源在于部门间数据互通共享不通畅。在该县纪委监委的持续推动下,一场困难群众生活缴费减免流程改革就此拉开序幕。
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发力,建立常态化数据共享比对机制,将与困难群众共同生活的家属信息一并纳入数据比对范围。信息匹配无误的,直接执行减免政策;信息存疑的,及时联动乡镇(社区)开展入户二次核实,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零跑腿”。截至目前,已惠及困难群众2693户,减免金额33万余元。
针对数据识别盲区,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漏享政策的困难群众依规退还相应费用。“四费”减免免申即享实施以来,累计走访困难家庭500余户,完成补减免422户。但拉网式排查只能发现已掌握的水表登记信息不一致等问题;还有一些隐性问题,需要群众知晓政策后主动反馈,再由工作人员上门核查。
免申不等于免管,民生红利直达更要监督护航。大余县纪委监委聚焦这一短板开展监督,推动民政、供水等职能部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依托窗口问询、新认定低保对象政策告知、上门宣传等方式,把减免政策送到群众身边。
说起生活缴费减免政策宣传,家住池江镇团结村的刘金国感受真切。他家水表登记在侄媳妇名下,两家分开生活,一直未能享受减免。村里开展减免政策宣传后,刘金国立即向供水公司反映。工作人员随即上门核实,协助办理水表过户,并退回114元水费。
下一步,大余县纪委监委将把免申即享纳入日常监督,定期比对数据、更新名单,对群众反馈的问题逐项核查销号,重点盯住租房、水表信息不一致等易漏情形,做到发现一户、补减免一户,推动“四费”减免应享尽享。(吉雯静 朱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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