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出台樓市新政 首套首付20%
人民網南昌8月17日電(記者秦海峰、實習生陳珂昕)17日,南昌市發布《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稱《措施》)。根據該《措施》,首次購房首付比例最低執行20%,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執行30%。此外,南昌還將推行貨幣化和“房票”安置方式。
根據《措施》,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在南昌地區購買新建商品房的(含非住宅,購房時間以購房合同網簽備案時間為准),符合享受南昌“人才10條”購房補貼條件的人員,在完成契稅繳納后,由受益財政再給予100%的契稅補貼﹔其他購房人員在完成契稅繳納后,由受益財政給予50%的契稅補貼。
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出售自有住房並在現住房出售后1年內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
《措施》提出,推行二手房“帶押過戶” ,推行貨幣化和“房票”安置方式。對未開工建設的安置房征收項目,被征收人可選擇貨幣化、“房票”和實物安置方式,對選擇“房票”購買新建商品房安置的予以獎勵。
《措施》明確,按低限執行住房信貸政策。居民家庭通過公積金或商業銀行貸款購買住房的,首次購房首付比例最低執行20%,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執行30%。對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且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比例、貸款利率均按低限要求執行。
《措施》還優化了土地出讓價款繳納期限。市本級土地出讓競買保証金比例繼續按最低20%比例執行﹔土地出讓價款在出讓合同簽訂后1個月內繳納50%,剩余價款繳納期限按以下標准執行:住宅用地在簽訂出讓合同后6個月內繳清﹔商住綜合用地在簽訂出讓合同后9個月內繳清﹔商服用地在簽訂出讓合同后12個月內繳清。政策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根據該《措施》,房地產開發項目可採取“容缺+承諾制”方式,分階段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証,質量安全監督手續可提前辦理。全面取消144㎡以下戶型的住宅建設比例要求,支持房企依規優化調整住房供應套型結構。實行預售資金監管專戶設立在政府監管機構名下的模式,進一步優化預售資金撥付監管比例﹔開發企業可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約定,提供“見索即付”類型保函置換預售監管資金。
《措施》鼓勵金融機構在保証債權安全、資金封閉運作的前提下,按照市場化原則滿足房地產項目合理融資需求。在2024年底前,對於房地產企業開發貸款、信托貸款等存量融資,鼓勵金融機構與房地產企業基於商業性原則自主協商,可以允許超出原規定多展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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