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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獎勵機制 激發內生動力

湖口創新推動村級集體經濟強筋壯骨

2024年05月20日08:08 | 來源:江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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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湖口縣對35個村級集體經營性收益過10萬元的村(社區)進行獎勵,總金額達76.2萬元﹔對16個優秀村(社區)集體進行獎勵,總金額達96萬元。近年來,湖口縣建立健全獎勵機制,將發展村級集體經濟與村干部績效獎勵挂鉤,變“集體事”為“個人事”,有效激發村干部干事創業內生動力,推動村級集體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堅持以收定獎,科學制定獎勵標准。湖口縣出台《關於進一步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措施二十條》《湖口縣村(社區)干部激勵暫行辦法》等舉措,從“首次突破”“收益增量”兩個方面設立獎勵標准,對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有突出貢獻的村(社區)干部發放獎勵。“首次突破”是對首次申請經營性收益超過10萬元的村(社區)進行獎勵,獎勵標准為當年經營性收益的10%﹔“收益增量”是對經營性收益超過10萬元、收益有增長的村,按“總量10%+增量20%”的標准進行獎勵。同時,創新設立“優秀村(社區)集體獎”,對年度目標考評位列所在鄉鎮前三名且經營性收益超過15萬元的村集體一次性獎勵6萬元。

  堅持公平公正,嚴格規范審核程序。湖口縣建立獎勵評定“村級申請、鄉鎮核查、縣級聯審”三級聯動機制,由村(社區)全面統計上年度經營性收益,符合條件的可自主向鄉鎮申報,再由鄉鎮組建評估小組進行初步核定,最終由縣委組織部、財政局、農業農村局、審計局等部門組建專班進行集中聯審,現場確定可納入獎勵范圍的收益項目及金額。同時,要求獲獎村(社區)獎勵分配方案須經“四議兩公開”后報縣委組織部備案,確保獎勵資金評定、發放等各個環節公開透明。

  堅持正向激勵,激發干事創業激情。湖口縣將村級集體經濟發展納入村級目標考評和基層黨組織書記抓黨建述職評議考核內容,考評考核結果與村級集體經濟發展獎勵資金評定直接挂鉤,激勵村干部擔當作為。(全媒體記者周亞婧 通訊員汪鑫、李學華)

(責編:毛思遠、邱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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