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說法
替朋友“頂罪”,需要承擔什麼法律后果?
2024年10月02日07:04 | 來源:人民網-江西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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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朋友犯了罪,卻因“義氣”,為朋友頂罪作虛假供述,最終害了自己。近日,江西省吉安市吉水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包庇罪案件,被告人顏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
【案件回顧】
被告人顏某早年做生意時與肖某相識成為朋友,2022年肖某管理的龍翔公司、茂遠公司和優樂公司因虛開增值稅發票案案發,為逃避法律追究,肖某找到顏某要其“頂包”。被告人顏某出於朋友“義氣”,便主動前往公安機關接受調查並按肖某指示作了虛假供述,肖某因此給其好處費2萬元。后期顏某意識到后果的嚴重性,如實交代其為他人頂罪作虛假供述的事實。顏某自願認罪認罰,家屬代其退繳了違法所得2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顏某無視法律法規,明知肖某涉嫌犯罪,仍故意向公安機關虛假供述,頂替肖某欺騙司法機關,以幫助肖某逃避刑事追究,其行為構成包庇罪。鑒於被告人顏某具有坦白、認罪認罰、積極退繳違法所得等從輕處罰情節。最終法院以包庇罪,判處顏某有期徒刑七個月。
【人民說法】
替人頂罪的行為不僅不能幫助他人逃避法律制裁,反而會使自己受到法律的嚴懲。法官提醒,生活中面對親戚 朋友請求替其頂罪時,務必保持清醒的頭腦,切勿因朋友義氣或同情而知法犯法,最終害人害已。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條規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証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責編:邱燁、帥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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