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峰谷時段與價差比例
江西省進一步完善工商業分時電價機制
2025年06月25日08:20 | 來源:江西日報

6月24日,記者從江西省發展改革委獲悉:江西省已於近日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完善分時電價機制有關事項的通知》,新的分時電價機制將於7月1日正式實施。機制調整后,我省工商業分時電價政策為“五段多季”,即將每日用電時段劃分為尖、峰、平、谷、深谷,根據不同季節電力供需特性實施差異化調節。同時,一般工商業用戶恢復執行分時電價。
我省根據不同季節電力供需形勢和負荷特性,優化峰谷時段。在3月至11月新能源大發季節,增設午間低谷11時30分至14時30分,常態化設置午間深谷12時至14時,低谷時長由6小時增加至7小時﹔平段時長由12小時減少至11小時。在迎峰度冬、迎峰度夏期間常態化恢復尖峰電價政策,執行時間由過去的5個月減少為4個月。在上述基礎上,我省繼續執行重大節假日深谷電價政策,將春節、“五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的12時至14時設置為深谷時段。
根據國家要求和我省實際,我省進一步優化分時電價價差比例。分時電價浮動基礎由“電能量交易價格+輸配電價”調整為“電能量交易價格”,尖峰維持上浮80%不變,將峰谷浮動由±50%擴大到±60%,深谷電價較平段下浮由60%擴大到70%。
據省發展改革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分時電價機制優化后,能充分發揮其信號作用,引導用戶削峰填谷,改善電力供需狀況。此舉既有利於工商業用戶根據當前負荷特性主動參與調峰、加大新能源午間富電消納進而降低用電成本,又有利於通過打造“兩充兩放”應用場景,推動我省新型儲能發展及新型電力系統建設。
據了解,此次調整居民、農業用戶不受影響。“一戶一表”居民用戶峰谷電價政策時段維持不變,農業生產用電不執行分時電價。 (全媒體記者朱兆愷)
(責編:邱燁、毛思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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