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1+N”行動夯實基層治理法治基礎

今年以來,上高縣以1名村(居)法律顧問+N名“法律明白人”行動為抓手,建立健全村(居)法律顧問和“法律明白人”協作聯動機制,著力提升全縣“法律明白人”的能力素質,為群眾精准提供普法宣傳、法律咨詢、糾紛調解等服務,實現了基層依法治理能力的提升,推動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鄉村治理模式。
為推動法律顧問與“法律明白人”無縫對接,上高縣深化結對協作,建立常態銜接指導機制,將29名法律顧問以“1+N”形式與全縣16個鄉鎮2664名“法律明白人”進行結對,依托村(居)現有微信群互通信息,制作村(居)法律顧問和“法律明白人”電話聯系卡,方便“法律明白人”遇到具體問題時可電話聯系村(居)法律顧問進行咨詢。
“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可以由城鎮戶籍的子女繼承嗎?”近日,在敖陽街道桂林社區的一場培訓會上,法律顧問鐘律師的提問讓現場的“法律明白人”展開激烈討論。
上高縣將指導、培訓“法律明白人”納入村(居)法律顧問工作職責范圍,圍繞婚姻家庭、土地流轉、合同糾紛等貼合農村實際的法治需求,以法治講座、座談研討、旁聽庭審等形式開展法治培訓,不斷提升“法律明白人”的法治素養和依法解決問題的能力。
“今年,上高縣依托法律顧問開展‘法律明白人’培訓60余次,包括民法典、土地承包法、婚姻家庭法等與群眾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的法律法規,基本實現了‘法律明白人’培訓全覆蓋。”上高縣司法局黨組書記、局長黃雷說。
群眾有需求,我們有行動。上高縣定期組織法律顧問和“法律明白人”常態化走村串戶,以“板凳會”“祠堂說事”等形式收集社情民意、開展普法宣傳、化解矛盾糾紛。開展法律援助摸排,對涉及拖欠農民工工資、遭遇家庭暴力、留守兒童撫養、空巢老人贍養等案件積極提供法律援助,為群眾代寫法律事務文書、受理法律援助申請,對群眾簽訂的各類合同協議進行復核,幫助把好法律關。
“我們將進一步發揮村(居)法律顧問的專業優勢和‘法律明白人’人熟、地熟、事熟的優勢,著力培育一支源於群眾、扎根鄉土的法治人才隊伍,為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強化基層依法治理、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夯實法治基礎。”黃雷說。(晏芒元 王 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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