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職權給人“鋪路” 自欺欺人終被查處(監督哨)
2026年07月21日08:38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訂閱已訂閱已收藏
收藏“為何設置‘高等級獎項’‘大型業績’等排他性條款,提高招標門檻?”海南省三亞市紀委監委依托“機器管招投標”智能監管機制,核查三亞某集團有限公司原總經理助理湯某的問題線索時,這一異常引起辦案人員的注意。
三亞某項目一期工程於2024年2月啟動。三亞某集團有限公司作為建設單位,湯某利用項目管理職權,通過泄露項目信息、人為設置排他性條款,幫助某企業中標該項目。調查組循線深挖,發現該中標企業系湯某好友經營,中標后好友承諾以中標金額百分比為“好處費”測算依據,對湯某進行利益輸送,完成權錢交易。
“我覺得給朋友安排業務是‘公私兼顧’的事,現在才認識到,這不過是一種自欺欺人的想法。”湯某說。最終,湯某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執紀者說】湯某把手中的權力視為謀取利益的工具,為特定關系人“鋪路”,嚴重損害公平競爭秩序。黨員干部應引以為戒,嚴守紀法底線。同時,要健全完善監管機制,進一步壓縮權力尋租空間,營造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風清氣正的營商環境。
(本報記者孫海天採訪整理)
《 人民日報 》( 2026年07月21日 19 版)
(責編:邱燁、毛思遠)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評論
- 關注
































第一時間為您推送權威資訊
報道全球 傳播中國
關注人民網,傳播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