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27年度城鄉居民醫保開始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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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10月18日,記者從省醫保局獲悉:近日省醫保局、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江西省稅務局聯合下發《關於做好2026-2027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和長期護理保險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10月19日起,我省2027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開始繳費,長期護理保險(以下簡稱長護險)與居民醫保同步參保、同步繳費。
《通知》明確,未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且未享有國家其他醫療保障的公民應當參加居民醫保。長護險與居民醫保同步參保、同步繳費。各統籌區長護險實施方案中明確2027年將居民納入長護險保障范圍的,應當開展2027年度居民醫保和長護險同步參保、同步繳費工作。2027年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准為400元,居民醫保財政補助標准為724元﹔享受定額資助參保的人員個人繳費標准為80元﹔享受全額資助參保的人員個人無需繳費。
根據《通知》,2027年度居民醫保集中征繳期為2026年10月19日至2027年1月31日。不在集中征繳期內繳費,醫保待遇不能及時享受,將從繳費之日起,設置不少於3個月的待遇等待期。
對於特殊人群參保,《通知》明確,新生兒自出生的3個自然年度內,按照有關規定享受資助參保政策的,不受待遇等待期限制。新生兒2027年度的待遇享受期為:新生兒在出生90天(含90天)內首次在我省參保登記的,出生之日作為待遇享受起始日﹔在90天至出生的3個自然年度內首次在我省參保登記的,首次在我省參保登記當日作為待遇享受起始日。新生兒出生的3個自然年度后在我省參保繳費的,不享受新生兒特殊政策,待遇享受期按照普通居民政策執行。軍人退出現役90天以內的,本人及其未就業的配偶、子女參加當年居民醫保的,參保繳費當日作為待遇享受起始日。服刑人員刑滿釋放90天以內參加當年居民醫保的,參保繳費當日作為待遇享受起始日。跨區域參保關系轉移接續以及非因個人原因停保斷保的醫療救助對象參加當年居民醫保的,參保繳費當日起作為待遇享受起始日。
根據《通知》,參保人員(含職工和居民)在定點醫療機構急診搶救期間(有搶救記錄的)死亡,無法辦理入院的,本次急診搶救的費用可按普通住院醫療類別報銷,由統籌基金支付﹔入院前在同一定點醫療機構急診(連續留觀不超過72小時,可無搶救記錄)后轉為入院,產生的急診醫療費用可並入當次住院費用,按規定由統籌基金支付,原則上不單獨對急診醫療費用按住院待遇進行零星報銷。
根據《通知》,居民可通過江西省稅務局微信公眾號、贛服通、贛稅行、江西智慧醫保APP個人賬戶代繳、稅務窗口等多種渠道進行醫保繳費。(全媒體記者洪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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