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兑现部分债权 给181名职工发放150余万元工资

萍乡湘东区盘活“僵尸企业”保障职工生活

2020年04月21日09:53  来源:江西日报
 

  “终于拿到了血汗钱,生活总算有了保障,真的要感谢法院。”近日,在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举办的江西樟丰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案职工工资预支付现场会上,该公司原职工李文超领取3万余元工资后,高兴地说。

  原来,湘东法院于2019年1月22日裁定受理了江西樟丰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案。办案过程中,该公司的破产财产已两次流拍。为了让破产财产经济效益最大化,经湘东法院多方联系,确定了4家意向购买人。2020年2月29日,在湘东法院的主持下,召集4家意向购买人对江西樟丰化工有限公司财产进行现场变卖,最后以1200万元的价格成交,让“僵尸企业”的资产得以全面盘活。

  受疫情影响,原定于3月召开的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不得不延迟召开。可此时,江西樟丰化工有限公司的181名原职工却因推迟复工,没有了收入,有的甚至连基本生活都成了问题。3月26日,破产管理人向法院提交了一份申请书,希望用这些破产财产提前兑现职工的部分债权。

  如何让案件的审理取得最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成为摆在湘东法院面前的一道难题。收到申请书一个小时后,湘东法院召开案件评议会。会上,大家都以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一致同意在30%的比例内,向有债权的职工发放工资,以保障他们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基本生活。

  决定作出后,法院工作人员立即分头行动,通知管理人、银行,要求他们配合做好财产确认、银行账号收集、付款方式确认等事项。第二天,法院就为181名职工分配债权150余万元。

  据了解,按照省高院的部署,全省各级法院目前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一方面通过盘活“僵尸企业”资产,催生新的市场主体,让企业“重生”;另一方面,积极探寻职工与其他债权人的利益平衡点,最大限度保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从而实现审理一件破产案件化解一批社会矛盾。(记者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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