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海关积极落实上级减税降费政策为辖区企业“松绑减负”,海关总署第55号公告发布后,迅速通过政策宣讲、关企微信群交流等方式通知广大外贸企业,让更多老区企业切实享受到政策红利,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企业发展带来的影响。
5月6日,于都大田鞋业有限公司向赣州海关申报内销一批帆布,涉及税款16.05万元,赣州海关依照相关规定对该笔内销业务产生的缓税利息348元予以免征,这是新政发布后我市首票缓税利息免征业务。“这一票加工贸易内销货物免了缓税利息300余元,积少成多,这项政策真是太贴心了。”于都大田鞋业有限公司关务负责人杨文坤高兴地说,“一季度受全球疫情影响,我们海外订单减少了30%,很多计划出口的货物都转成了内销,初步预算公司全年至少能节省资金5万元。”
企业报关员说:“免征内销缓税利息,让更多企业切实享受到政策红利,在降低内销成本的同时增强了加工贸易企业发展的信心,是海关应对疫情促进外贸发展的又一项实惠政策。”
加工贸易企业将保税进口料件或制成品内销时,除按规定缴纳进口环节税收外,还需要缴纳缓税利息。为支持加工贸易发展,纾解企业困难,海关总署于2020年4月14日发布了《海关总署关于暂免征收加工贸易货物内销缓税利息的公告》,决定自2020年4月15日起至今年年底,对企业内销加工贸易货物的,暂免征收内销税款缓税利息。这项利好政策的出台,可以降低企业内销成本,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更好地帮助加工贸易企业渡过难关。(郭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