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检察公开听证让“阳光司法”看得见

2020年05月19日15:13  来源:人民网-江西频道
 

“今后我将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依法合规经营企业,同时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回报社会。”今年4月,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检察院对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民营企业负责人刘某拟不起诉案,召开公开听证会。在该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县工商联代表、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代表、县税务局代表等相关人员共同见证下,刘某诚恳知错悔过。

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情后,认为刘某积极补缴有关税款、主动投案自首,主观恶性不大。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刘某主动捐赠现金、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价款合计30余万元,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作出的相对不起诉处理决定。

今年3月,江西省检察院把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纳入全省检察工作要点,进行统筹部署。5月,省检察院印发实施方案,对在办案中全面推开公开听证明确了时间安排、工作要求、职责分工等,要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检察办案质效。

省检察院要求,检察机关各办案部门、办案人员要有主动开展公开听证的意识,做到“能听证尽听证”,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加强释法说理、听取各方意见,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在公开听证案件的适用范围上,省检察院要求各部门围绕审查逮捕、羁押必要性审查、拟不起诉、刑事申诉、民事诉讼监督、行政诉讼监督、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等案件类型,从本部门直接办理的案件中,选择1-2件有典型性、引导性、教育性的案件,通过公开听证加强释法说理,尽可能化解信访矛盾。

在邀请听证员人选方面,省检察院明确,各部门根据公开听证工作需要,邀请人大代表、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当事人所在单位代表、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委员等参加听证。刘荣松

(责编:帅筠、邱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