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省农村信用合作社日前联合印发《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操作细则》,切实帮助因新冠肺炎疫情等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毕业借款学生解决还款困难。
《细则》明确,死亡、失踪或丧失劳动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借款学生,必须给予救助,可申请一次性代偿全部应还本息;因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患有重大疾病等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借款学生,视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优先给予救助,可申请代偿当年应还本息;经济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借款学生,可申请代偿当年应还本息。同时,鼓励被救助人待经济好转后,根据本人经济能力全额或部分返还代偿资金。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符合救助条件的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可随时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还款救助申请,并提供相关申请材料。(记者骆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