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台指导意见健全11项机制推动扫黑除恶长效常治

2020年06月03日07:01  来源:江西日报
 

6月2日,记者从省扫黑办了解到,经省委常委会审议研究,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打击防范黑恶违法犯罪推动长效常治的指导意见》,确定健全落实行业领域长效常治机制、黑恶违法犯罪研判预警机制、线索移送反馈分级分类核查机制、“打伞破网”工作机制、依法惩处机制、“打财断血”工作机制、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常态化宣传机制、群众参与评价机制、政法队伍建设机制等11个方面的重点任务,推动全省扫黑除恶工作长效常治。

健全落实行业领域长效常治机制。在中央部署10大重点行业领域整治的基础上,我省细化拓展为15个行业领域,分别由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5个单位部门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并制定长效常治具体实施办法。

健全落实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完善“四书一函两办”制度,纪委监委和公检法机关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漏洞,及时向行业部门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风险提示函》,强化交办督办、跟踪问效。健全完善“一案一整改”机制,在依法打击的同时,落实整改举措,防止新黑恶势力滋生。

健全落实基层社会治理机制。以综治中心规范化、实体化建设为切入点,加强全要素网格管理。充分发挥乡镇综治中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等作用,加快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健全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滚动排查整治机制、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完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健全落实常态化宣传机制。坚持打击、宣传、普法同频共振,加大正面宣传、“以案说法”力度,严格落实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机制。

健全落实群众参与评价机制。持续开展扫黑除恶群众知晓率、满意度测评,优化第三方测评工作流程和方式,建立行业整治、问题整改群众评价机制,完善以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导向的评价体系。

健全落实政法队伍建设机制。健全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制度,着力从制度设计上为维护执法司法公正、铲除“保护伞”“关系网”滋生土壤提供组织保障;健全完善政法干警依法履职保护、不实举报及时澄清、常态化关爱扶助牺牲伤残干警家庭等配套机制。(记者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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