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昌6月4日电(记者 秦海峰)记者4日从南昌市政府新闻办获悉,2016年至今,南昌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刑事案件241件,审结227件,判处罪犯673人;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民事案件62件,审结58件;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行政案件158件,审结152件;共受理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5件,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5件。
其中,南昌市法院共受理环境污染罪案件32件,审结31 件;共受理走私废物罪案件8件,审结8件。受理环境污染民事案件13件,审结11件。受理涉野生动物案件66件,审结63件。依法受理破坏自然资源犯罪案件125件,审结121件;共受理农业、林业、渔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49件,审结45件。受理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2起,其中一起已调解结案,另一起正在审理当中;共受理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5起,其中4起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据了解,南昌市中院制定了《关于开展环境资源案件“三审合一”集中办理的意见(试行)》,明确了环境资源民事、刑事及非诉执行案件类型及受案范围,确保环境资源案件真正实现归口办理。目前南昌市中院及11个县区法院均已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合议庭或专业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