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交警:“老年代步车”禁止上路

2020年06月05日08:41  来源:人民网-江西频道
 

人民网南昌6月5日电 (时雨)在南昌的道路上,经常可以看到不少“老年代步车”,有的家长甚至用来接送孩子,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4日深夜,南昌交警发布提醒:即日起,在南昌禁止“老年代步车”上路行驶。

据统计,2018年以来,南昌市三轮、四轮电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6起,致5人死亡、45人受伤。

针对这类“马路杀手”,南昌交警一直保持严管态势。“无论是来代步,还是来接送孩上学放学,甚至对车辆进行改装在路上行驶,南昌交警将持续开展严查严整。”南昌交警部门表示,在严厉查处的同时,将联合质监、工商等部门,对经销商加大监管力度,不得欺骗消费者。

南昌交警部门介绍,“老年代步车”质量堪忧,车子设计不合理、工艺简单、材质低劣,质量没有保障,上路容易发生危险。

目前市场销售的三轮、四轮电动车均未列入国家工信部《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不符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法规要求,无法在交警车管部门办理牌证,上路行驶属交通违法行为。

“老年代步车”驾驶人未经驾驶培训,对交通法律法规不熟悉,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随意穿插、掉头、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更是常见,交通事故频发。

案例一:八旬老人开“老年代步车”闯红灯被撞,负全责

5月15日,熊某秋(82岁)驾驶的四轮电动车(俗称老年代步车)在南昌市抚河中路南浦路口由东往西行驶时,由于闯红灯,与陈某伟驾驶车牌号为赣AD568**的小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熊某秋受伤的交通事故。

经调查,老人闯红灯过路口是导致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小车无过错,不承担事故责任。

案例二:一个“老年代步车”逆行,一个二轮电动车醉驾

2月6日晚间,李某某驾驶“圣峰”牌无牌三轮电动车在湾里大道保利伴山小区段由西向东逆向行驶,遇李某某醉酒后驾驶南昌L09**A两轮电动车在该路段由东向西行驶,双方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二轮电动车驾驶员李某某受伤、双方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此次事故,双方驾驶员负同等责任。

(责编:帅筠、邱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