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205起获利7928万元

赣县区周某波等33人涉黑案一审开庭

2020年06月13日08:07  来源:江西日报
 

  6月8日至11日,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了被告人周某波、周某龙等33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周某龙、周某波合伙成立公司,以经营房地产、砂石、矿山等行业为掩护,非法谋取经济利益;被告人周某波网罗被告人罗某、张某财等“两劳”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非法成立“矿山行业护矿队”“砂石经销部稽查队”“生猪屠宰行业市场巡查队”,以暴力方式为公司经营提供庇护,逐渐形成了人数众多,骨干成员固定,组织结构稳定、层级清楚、分工明确、纪律严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自成立以来,有组织地在公共场所采取暴力、威胁及“软暴力”等手段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共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聚众斗殴等犯罪多达205起,非法获取经济利益7928万元,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为保障被告人获得辩护的合法权利,赣县区法院为未委托辩护人的12名被告人全部指定了辩护律师,实现辩护全覆盖。法院还召开了庭前会议,针对案件管辖、有关人员回避、排除非法证据、调取证据等可能影响庭审集中持续进行的问题听取了控辩双方意见。

  审判中,7人合议庭采取“云庭审”方式,有序开展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充分保障了各被告人及辩护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因该案涉案人员众多,案情重大、复杂,赣县区法院将择日宣判。

  受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被告人家属、群众代表100余人旁听了庭审。(记者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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